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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经信中小企函[2013]8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2-3
实施时间: 2013-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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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29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建项目
  请各市经信委组织2011年、2012年批准在建项目单位,填报截至2012 年底,在建窗口平台资金到位、投资完成、项目进展等情况(见附件1、附件2 ) 。在建窗口平台承建单位、投资额、建设面积、建设期限与原批复内容不一致的,须说明变更理由,提出变更申请。
  二、新开项目
  (一)申报名额。请各市经信委、财政局共同从本地遴选不超过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作为申请2013年我省公共服务网络窗口平台建设的备选项目(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
  (二)申报材料。拟申报窗口平台建设单位应上报以下材料: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②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承建单位基本情况、服务基础条件、主要服务业绩;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和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的主要服务功能、预期服务效果、平台可持续运营模式及措施等。窗口平台建设单位应对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13年2月18日前,共同行文将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企业处(各纸质文件1式2份,电子文件1份)。
  有关文件可在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查询或下载。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联系电话:0551-62871861,邮箱:zhw9183@;
  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电话:0551-65100192,邮箱:ahczkjbb@。
  附件:1. 2013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汇总表
  2. 2011年、2012年平台网络在建项目进展情况表
  3. 2013年项目申请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2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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