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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春风行动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社函[2013]1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9
实施时间: 2013-1-9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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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 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2013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将春风行动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形成计划完善、重点突出、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良好格局,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服务活动。各地在春风行动期间,要为各类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和有招聘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及时提供就业服务,组织好劳务对接专场招聘活动,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开展好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整顿好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好春风行动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宣传、服务、走访、政策和维权“五到位”。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将对各地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开设“春风行动专栏”,及时报道各地的做法和经验,并通过我省12580求职通和中国移动春风行动就业信息公益性手机短信,及时提供政策信息和活动信息服务。中国移动联系人徐晓杰、卓强,联系电话13811294342、13982131006,邮箱:jinselanling@。
  三、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请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妇联于2013年1月18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春风行动方案和日常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于4月5前上报本部门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转发文件附件1、2、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陈明 赵谦
  电子邮箱: zhaoqian @jshrss.gov.cn
  省总工会: 李春艳
  电子邮箱:lcyan@
  省妇联: 石冬梅
  电子邮箱:sflfzb@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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