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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3-1-28
实施时间: 2013-1-2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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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分支机构:
  为了做好重庆市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综合评价工作, 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9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总体要求
  重庆市2013年综合评价填报工作与本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任职资格检查、年度财务决算挂钩,请各执业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将有关要求传达到全体人员,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和集中培训工作。机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指定一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填报。
  二、填报工作时间
  1、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2月1日至3月22日完成事务所及人员信息的在线填报工作。
  2、各评估机构于2013年2月1日至3月22日前完成综合评价填报工作。
  三、填报要求
  参加本次综合评价填报的执业机构是指2012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且目前存续或以独立执业实体开展业务的执业机构。2013年1月1日至今,发生合并、重组而新设、变更的,按照以下原则决定是否填报。
  1、除因合并新设的执业机构外,2013年新设立的执业机构不需填列;已撤销的执业机构不需填列。
  2、发生合并的执业机构,合并后存续的执业机构需要填列。2013年系因合并新设的执业机构需填列。
  3、2013年执业机构成为其他执业机构的分支机构或从其他分支机构成为单独执业机构的,应当填列。
  (一)会计师事务所填报要求
  1、 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填报工作请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创先争优评价系统,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含合伙人/股东)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与行业管理系统的用户名相同,初始密码为111111,其他从业会员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登录系统后统一录入。
  2、本年度网上填报分为事务所账户填报和注册会计师个人账户填报两大部分。事务所在网上系统点击上报后,仅完成了事务所自身和一般从业人员网上填报,事务所所属注册会计师并没有随之上报。所属仍需分别进入其个人账户点击“上报”,方能完成全部上报工作。
  3、各项指标填列,以2013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各项数据为准。数据统计时点为2012年12月31日。
  4、报表中灰色区域为自动计算区域,请勿手工录入信息。
  5、事务所报表类型按照附件中填表说明的要求选择,其中总所按照总所和分所的业务收入之和选择报表类型,分所按照分所收入选择报表类型。
  6、个人选择填表类型时,按当前身份选择相应类型的评价表填列。
  7、2012年12月31日前未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员(包括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和2013年离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员不填。
  8、中外合作事务所及其分所中合伙人级别的专业人士选择合伙人(股东)类型的评价表填列。
  9、注册会计师原则上按照目前的注册关系,从业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由所在事务所填报。
  10、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填报通过网上填报即可,不需打印成纸质材料。
  (二)评估机构填报要求
  1、各评估机构请登陆行业财务报表系统进行填报,用户名和密码与财务报表系统相同。
  2、请各评估机构按要求认真填报《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2-1)、《资产评估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附件2-2),《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附件2-3)、《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总分公司、母子公司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2-4)和《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与资产评估机构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统计表》(附件2-5),填报结束后,请点击“保存”。并将保存后的表格导出打印后加盖评估机构印章,一式两份上报重庆评协综合部。
  3、对《资产评估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附件2-2),《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附件2-3)填报的内容,应当提前取得书面证明文件一并上报。
  4、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计分标准见附件2-6和附件2-7。
  四、其他事项
  (一)因填报信息量较大,可能会使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请不要集中在一个时段或最后几天填报,建议实行错时填报,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工作。
  (二)请随时关注重庆注协、评协和中注协网站,填报过程中的有关要求会在网站上及时发布。
  (三)因注册会计师档案信息和会计师事务所档案信息为动态数据,个别信息可能未及时更新。在信息填报中,如发现有人员或事务所信息缺漏、变动事项需要增删、修改,以及软件使用方面的其他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久其软件公司技术人员,重庆注协无修改权限。久其软件联系人:门泳志,联系电话:010-88250390。
  (四)如有综合评价表方面问题请咨询重庆注协、评协综合部,联系人:曾志勇023-67031032、刘荣023-67031040。
  附件:
  1-1、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大型事务所)
  1-2、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适用于中型事务所)
  1-3、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小型事务所)
  1-4、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适用于合伙人/股东)
  1-5、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适用于注册会计师)
  1-6、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适用于从业人员)
  2-1、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
  2-2、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
  2-3、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
  2-4、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总分公司、母子公司业务收入统计表
  2-5、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与资产评估机构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统计表
  2-6、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协会)
  2-7、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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