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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取消“营改增”咨询专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31
实施时间: 2013-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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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过渡准备阶段已结束,现已平稳进入实施阶段。自2013年2月1日起,取消“营改增”咨询专线,原5号键设置的营改增咨询并入2号键业务咨询。
  IVR语音设置调整结果如下:
  一、1号键设置为软件咨询;
  二、2号键设置为业务咨询;
  三、3号键设置为区分局办税流程咨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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