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科发高[2012]31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12-12-27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3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并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
  浙江省2012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相关附件:
浙江省2012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 晋科函[2023]60 2023/5/5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 青财税函[2011] 2011/2/11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 吉科办字[2008] 2008/8/14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 冀工信高新函[2 2025/3/17
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 甬高企认领办[2 2023/4/12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 2019/5/27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荐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做好减税降费 2020/3/25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 苏高企协办[202 2023/3/25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关于高企认定专项 2015/5/4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粤科函产字[202 202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