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内统调燃煤机组试行脱硝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电[2013]1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1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9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电力公司、省电网各统调火电企业:
  为加快推进降氮脱硝工作,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4095号)精神,我省将开展脱硝电价试点。我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中,已安装脱硝设施、具备在线监测功能且运行正常、循环流化床机组氮氧化物排放已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发电机组,请于本月底前将以下资料报我局审核: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的文件、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文件、2012年底购买氨水和催化剂的发票复印件。经我局审核合格的发电机组,从2013年1月抄见电量起上网电价在现行标杆电价的基础上,执行每千瓦时0.008元脱硝加价。
  今后,凡我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证明,报我局审核后,执行脱硝加价。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黑麋峰抽水蓄能电 湘价电[2012]12 2012/8/16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宿州市优能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 皖价商函[2011] 2011/8/22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南平市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后相关用电企 闽价商[2008]49 2008/12/19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等执行 冀价管[2011]17 2011/4/27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清泽歧风电场和嘉儒二期风电场上网电 闽价商[2011]15 2011/4/22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 闽价商[2011]28 2011/7/20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丹江口水力发电厂直供区超计划电量电价 鄂价环资规函[2 2012/1/16
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2] 2012/4/1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 桂价格[2013]55 2013/6/1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回 沪价管[2012]7号 201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