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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部分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28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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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现将我省国税系统2013年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年1月份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二)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四)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8日。
  二、2013年2月份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二)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四)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三、2013年4月份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二)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2013年6月份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二)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四)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五、2013年9月份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6日;
  (二)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6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6日;
  (四)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6日。
  六、2013年10月份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二)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四)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七、2013年12月份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二)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四)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八、2013年其它月份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不顺延,按照法定申报纳税期限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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