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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台财预发[2013]1号
发文部门: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台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0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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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财政局、国税局,椒江、黄岩、路桥地税局,开发区财政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为平稳有序地推进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过渡性扶持政策的通知》(浙财预[201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2年12月1日起,对市区试点改革过程中确因新老税制转换增加税负的试点企业,在试点期间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财政扶持对象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按照新税制(即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老税制(即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确实有所增加的市区试点企业。
  二、设立财政扶持资金
  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和基本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对本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负增加试点企业的财政扶持。
  三、扶持资金兑现程序
  (一)企业据实申请
  从2012年12月起,试点企业办理纳税申报、实际缴纳税款时,需同时填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表式附后),送至各区国税办税服务大厅。实行网上电子申报的企业可登录网上电子报税系统填报《申报表》,未采用网上电子申报的企业可向各区国税办税服务大厅领取纸质《申报表》。
  确因新老税制转换导致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可于每季度后25日前向财税部门提出扶持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台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式附后)、《申报表》、税票复印件及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税务部门审核
  国税部门对企业提出的扶持申请、《申报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试点企业按照新税制缴纳的增值税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地税部门根据企业按照老税制计算的营业税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于次月20日前分送同级财政部门(其中,原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征管的试点企业送开发区财政分局)。
  (三)财政兑现扶持资金
  扶持资金采取“按月计算、按季预拨、按年清算”方式。季度间,财政部门对试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将财政扶持资金拨付至试点企业。其中,按季预拨暂定按核实后税负增加部分的70%予以预拨,年终,财政部门根据试点企业全年税负变化情况和享受财政扶持资金情况,在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清算财政扶持资金,多退少补。
  对扶持资金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国税、地税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后予以拨付。
  对未按规定核算增值税进销项造成税负虚增的将不予办理财政扶持。
  对因增值税查补入库造成税负增加的将不予办理财政扶持。
  四、扶持资金分级负担
  按现行财政体制,扶持资金由省、市、区财政分级负担。年度终了,各区财政部门将企业申报情况、实际补助企业的资金总额、分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全年税负变化申报表、分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汇总上报市财政局。经审核认定后,由区级财政兑现的应由省、市财政承担的扶持资金,通过年终结算补助给各区。
  五、相关工作要求
  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是平稳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的重要工作。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财政扶持政策的有效实施。
  各级财税部门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的申请受理、清算拨付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对于虚报、冒领、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市级财税部门将加强对各区财税部门的工作指导,及时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区财税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确保财政扶持政策取得实效。
  本通知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或上级政策调整后,原则上将终止执行或调整,具体执行期限或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
  2、台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国家税务局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月10日

相关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xls    
2、台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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