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26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6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现对我市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公告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
  本公告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4] 2004/5/1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通告 鲁国税发[2004] 2004/5/28
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 财税[2014]115号 2015/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 新地税发[2011] 2010/10/1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 闽财税[2011]92 2011/11/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高营业税起征点的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 2010/10/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 闽地税发[2005] 2005/10/9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 2011/1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应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