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改增过渡发票停止使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21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阅读人次: 31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相关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在用营改增涉税业务地税过渡发票停止使用。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如果您手中仍有尚未使用的过渡发票,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完成相关发票缴销工作。未按规定缴销发票的,将按国家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感谢您对苏州地税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0512-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十一 2016/5/27
安徽省营改增试点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的 营改增办[2013] 2013/5/17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 海南省国家税务 2016/5/2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资 河南省国家税务 2016/7/1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二 2016/5/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纳税人申报指引 2013/9/3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 宁地税发[2016] 2016/6/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致房地产业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 2016/4/22
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营改增”客户涉税相 2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