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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年度考核和2013年度人事档案托管合同续签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注协[2012]10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12-25
实施时间: 2012-12-25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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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12年省直执业机构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年度考核及2013年人事档案托管合同续签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人事关系及档案托管在我会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重点考核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思想品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
  勤:主要考核事业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数量,取得的成果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和严格要求自己情况,有无违纪现象。
  三、考核等次及评比标准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 “优秀”等次的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本机构实有人数的20%以内。
  (二)考核等次评比标准
  1、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持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熟练、勤奋敬业、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能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悉,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基本职称: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勉强达到任职的要求,勉强完成工作任务。
  4、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有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四、考核方式及步骤
  考核方式:实行机构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步骤:首先,被考核人自我总结;其次,所在机构进行综合评议给出考核意见并评出考核等次;再次,被考核人确认考核结果并签字确定;最后,省注协复核确认盖章。
  五、时间安排
  1、各机构人事档案托管人员2012年度考核工作须在12月底前完成。
  2、各机构须在2013年元月25日前将《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附件1)、《人事代理合同书》(附件2)和《人事档案委托代管人员名册》(附件3)等材料报送省注协并同时办理人事代理合同续签和缴费手续。
  六、收费标准
  人事档案托管费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缴纳(详见省物价局《湘价费[2003]103号》文件)。各机构应将缴纳的2013年度人事档案托管费汇至省非税收入结算账户(开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609 358 084 893,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备注栏必须注明:人事档案托管费)或持银行卡到省注协直接缴费。
  七、其他事项
  1、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已离开机构,机构不再为其续签2013年人事代理合同的,请各有关机构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本机构不再续签人事代理合同人员的人事档案调出。
  2、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因特殊情况借出人事档案的,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借出的人事档案完整归还。
  3、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有变动的,请将相关材料附年度考核表后一并送交省注协。
  4、本文附件请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并双面打印。
  5、相关表格中的档案号,请各执业机构务必填写。“档案号”请在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滚动栏内的 “2012年度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名单”中查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附件:
湘注协〔2012〕105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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