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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费管[2012]66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2-16
实施时间: 2012-12-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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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为加强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我局制定了《海南省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
  为规范节假日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物价局局务会议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分工、综合执法”的工作原则,以综合治理、建治并举、标本兼治为工作目标,集中力量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完善旅游价格管理机制,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物价局成立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专项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担任。
  为加强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下设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收费管理处,由收费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收费管理处全体人员、成员单位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检查督办、信息宣传、情况汇总、上传下达等工作。
  三、任务分工
  节假日期间物价系统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总体要求保持不变,综合调控处、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监测中心等各部门按职责落实市场监管、信息上报等工作。
  为确保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落实责任,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制定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范围、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并将具体工作方案报省局旅游市场价格监管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工作分工
  为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确保各项旅游价格政策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收费管理处负责,收费处处长任组长,主要做好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督导检查,指导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落实旅游价格政策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应急组。由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任组长,主要安排做好节假日值守工作,确保“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启动应急预案工作,及时受理价费投诉和咨询。负责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重点抽查,依法从快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3、监测预警组。由省价格监测中心负责,价格监测中心主任任组长,主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动态,做好突发价格状况,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及时报告,做好预警。及时报告网情舆情,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和稳定预期,为监管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4、宣传报道组。由综合调控处负责,综合处处长任组长,主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做好价格政策宣传,积极披露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动态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5、信息汇总组。由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办公室负责,主要负责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各工作小组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情况资料汇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把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对旅游市场价格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责任。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将受理举报、投诉及办理情况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对各市县的督导、督查和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强化行政问责。
  (三)协同配合。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是物价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属地管理、领导带班、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监督、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信息报送、实行问责制是节假日期间旅游价格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实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齐心协力落实各项监管工作任务。
  (四)信息上报。各单位于节假日期间要指定一名专人负责价格监管情况搜集、传送工作,利用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将重要情况随时上报,每日情况当天上报,最后一天将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整体情况汇总上报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65343370,电子邮箱:hnsf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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