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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过渡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1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3178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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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附件3)、《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国税函[2012]2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营改增”试点过渡优惠政策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优惠政策的操作流程问题
  对于符合“营改增”试点过渡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无论是审批类还是备案类,均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或确认后,方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操作流程按照《杭州市增值税减免退税管理办法》(杭国税流[2009]195号)规定办理。
  二、关于特定应税服务退税的程序问题
  对于符合安置残疾人限额退税、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或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超税负退税的纳税人,应按照审批类退税操作流程办理,由纳税人填写《特定应税服务退税审批表》(附件4),并按附件2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需通过公文处理),确认退税资格,然后再按照《杭州市增值税减免退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一)安置残疾人限额退税。对于符合安置残疾人限额退税的纳税人,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申请办理退税时,必须填写《残疾人就业享受增值税退税资格认定及限额审批表》(附件5),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意见中必须注明应税服务(广告服务除外)的收入占其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合计收入的比例达到50%。
  (二)特定应税服务超税负退税。对于符合管道运输服务或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超税负退税的纳税人,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申请办理退税时,必须填写《应税服务超税负退税计算表》(附件6)
  三、关于特定应税服务免税的程序问题
  对于符合“营改增”试点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除外),应按照备案类操作流程办理,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附件7),并按照附件3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接到《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附件8)后,方可办理免税申报。
  四、关于特定应税服务差额征税的程序问题
  对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交通运输业服务、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和代理的纳税人,在非试点地区发生转租、转运、转包等业务,或在试点地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适用试点纳税人)及交通运输服务(仅适用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可实行差额征税,纳税人同时应按照有关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特定应税服务差额征税备案表》(附件9)。
  五、关于其他需统一把握的问题
  (一)对于符合“营改增”试点过渡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若已按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且未到期的,应提供地税部门的相关审批或备案文件,主管税务机关无需再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可凭地税部门的相关文件在ctais征管系统中确认纳税人的有关退免税资格。
  (二)纳税人享受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税的范围,仅限于《享受免税的服务外包业务具体范围》(附件10)列举明确的项目。
  (三)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的,应当填写《关于放弃增值税免税权的声明》(附件11),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不得选择某一合同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选择部分应税服务放弃免税权。
  (四)对于有形动产租赁(包括经营性租赁及融资租赁)的纳税人,若在2012年12月1日前签订有跨期租赁合同的,则必须填写《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备案表》(附件12),合同期未满的,可按规定继续缴纳营业税。
  (五)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必须填写《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申请表》(附件13),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并在ctais征管系统中确认后,方可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附件: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报批类增值税优惠项目及报送资料
  3 .备案类增值税优惠项目及报送资料
  4.特定应税服务退税审批表
  5.残疾人就业享受增值税退税资格认定及限额审批表
  6.应税服务超税负退税计算表
  7.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8.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
  9.特定应税服务差额征税备案表
  10.享受免税的服务外包业务具体范围
  11.关于放弃增值税免税权的声明
  12.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合同备案表
  13.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申请表

修正: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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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熊   2013年2月19日
正好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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