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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监测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价鉴监字[2012]1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6-5
实施时间: 2012-6-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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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改委、物价局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中心):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遭受数轮强降雨袭击,局部地区出现洪涝和地质灾害,鲜菜等农产品生产供应受到较大影响,价格出现明显上涨,加大了居民生活负担,增大了物价反弹的压力。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已进入汛期,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增多,对农产品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的影响会进一步扩大。为加强汛期价格调控监管,促进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稳定,切实防止物价反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密切监测市场价格变化
  各地价格监测部门要密切跟踪粮油肉蛋菜等农产品特别是基本蔬菜品种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要迅速预警。遭受强降雨、洪涝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的设区市、县(市、区),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重点加强基本蔬菜品种价格变化的监测,增加相关人力、物力配置,加大监测频次,提出加强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并将结果即时报送我局和当地政府。
  二、加大市场调查巡视力度,及时全面掌握动态情况
  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汛期要实行每日市场调查巡视,调查了解本地重点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粮油肉禽蛋菜等进货、销售、库存、价格变化及原因等情况,掌握经营者、消费者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同时应要求相关监测点及时报告市场供求变化等情况,重点做好汛期有关价格信息的搜集、掌握和报送工作。
  三、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各地价格监测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当地主要电视、报纸、网站及时发布蔬菜等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大力宣传政府在防汛、抗汛、减灾,以及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上出现的虚假信息、不实报道,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联系电话:监测一科 0791-86263305
  江西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
  二0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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