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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价鉴监字[2012]4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0-30
实施时间: 2012-10-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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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中心),国家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发改价监中心[2012] 20 号)和《江西省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办法》(赣价鉴监字[2010]58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主要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监测信息报送、价格预警及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价格监测点管理工作。重点是价格监测点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三)价格监测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工作。重点是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开支范围和价格监测点兼职采报价人员补助经费发放情况。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地监测机构要结合今年以来价格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布置全面检查,特别是要把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报告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二)各地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范围不能少于全部报告单位的三分之一,要组织人员做好重点检查,于11月25日前完成本地的质量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档报送监测一科,邮箱:yym12358@。
  检查报告要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着重总结今年以来在价格预警、监测分析、调查研究、信息发布、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加强价格监测质量管理的新办法、新举措等。
  (三)省局将结合调研,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各地在检查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监测一科联系。
  江西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
  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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