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发改电字[2012]12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5-9
实施时间: 2012-5-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5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改委、物价局,中石化股份江西分公司、中石油股份江西销售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70号),现就降低成品油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汽油、柴油(标准品,下同)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调整后我省中心城市和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1。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850元和802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2。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三、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250元和842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路、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在倒扣300元基础上,再加合理运杂费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5月10日零时起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江西分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调运,确保市场供应,特别是春耕期间生产用油需求,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请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和中石化、中石油江西分公司在5月10日12: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商品价格管理处,联系人:饶淑琴,电话:0791-86224898,电子邮箱:raosq@jxdpc.gov.cn)。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 吉省价格[2012] 2012/2/8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3/12/1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 2013/3/26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赣发改电[2014] 2014/10/17
关于稳定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 2007/11/26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 2023/5/29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 青国税发[2009] 2009/1/7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湘价传电[2013] 2013/9/29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城市出租车成品油价格改革 青财建指[2015] 2015/10/13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赣发改电[2014] 201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