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1-6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9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33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备案管理规定公告如下:
  一、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在奖励股权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填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科技成果股权奖励个人情况表》(见附件1):
  1.科技成果入股激励方案的批复文件;
  2.依法登记的具有评估资格和科技成果评估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报告;
  3.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
  二、获奖人员股权发生变化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在个人股权变动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科技成果股权奖励个人情况变化表》(见附件2)。
  在获奖人员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对其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人员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建立“一户一档”的电子台账,并根据获奖人员股权变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同时,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合作,利用现有的信息共享与交换、强化股权变更登记环节个人所得税管理等有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征管。
  四、在公告之日前已实施股权奖励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可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本公告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五、本公告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科技成果股权奖励个人情况表
  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科技成果股权奖励个人情况变化表
  3.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相关附件:
附件1-3.zip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 津政发[2024]9号 2024/5/15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 青政办[2023]71 2023/11/8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 云政办发[2024] 2024/12/24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高 苏科改发[2025] 2025/1/13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2013/12/27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 沈政办发[2022] 2022/3/4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 青政字[2016]30 2016/4/28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成 浙财教[2017]2号 2017/2/1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 粤府办[2016]11 2016/11/8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 京金融[2015]80 201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