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申报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9-6
实施时间: 2012-9-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阅读人次: 44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生产型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要求,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改革之日起,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海关签发的报关单上,已无核销单号码信息。
  现将出口退税申报中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关单上无核销单号码的,一律不得进行当期单证齐全申报。只能当月做不齐申报,下月再进行前期单证齐全申报。在本月录入当月出口明细时,企业应保证报关单号,核销单号为空,并在“单证不齐标志”栏注明“B”。在预审过程中,系统会提示“单证不齐”,企业可忽略该疑点,直接申报。
  (二)报关单上有核销单号码的,仍按原操作办法进行申报。
  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嘉兴国税进出口处联系。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处
  二O一二年九月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全省20户大中型重点企业加快退税 鲁国税函[2006] 2006/9/30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鄂国税函[2003] 2003/10/15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 青国税函[2005] 2005/1/1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京国税函[2004] 2004/2/23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北省部分地区毛 甬国税函[2008] 2008/5/12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及相关文书内 大国税函[2009] 2009/6/2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操作 鄂国税函[2010] 2010/1/1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5]18 2015/3/3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若干问题的通 穗国税发[2009] 2009/9/30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出口退税 湖国税进[2009] 200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