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的误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8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
  针对各地提出的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误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退税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时,审核系统提示疑点为“该发票为失控作废发票”(疑点代码2560),经核实为误作废专用发票并且销货方已经申报缴纳税款的,同时“审核检查结果”为“企业操作问题”或“税务机关操作问题或技术问题”的,可凭以下资料申请办理出口退税,主管退税部门在审核出口退税时可不再比对该专用发票电子信息。
  一、外贸企业和销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相同的,凭县(市)区局盖章的从“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中打印的《审核检查工作底稿》申请退税。
  二、外贸企业和销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同的,凭《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回复函》和县(市)区局盖章的从“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中打印的《审核检查工作底稿》申请退税。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有关问题 渝国税函[2003] 2003/7/1
关于黄金租赁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等事项的通知 2013/7/1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升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 2020/4/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 京国税函[2007] 2007/6/12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6/7/29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 皖国税发[2006] 2006/12/1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我省出口企业实行出口退税帐户托 冀国税函[2001] 2001/10/1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具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 京国税函[2002] 2002/2/7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鄂国税发[2003] 2003/1/1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影响地方财政 湘财预[2005]37 200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