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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立即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电[2012]1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1
实施时间: 2012-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50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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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鉴于部分市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不标价和不按规定标价的情况并已成为今年以来群众投诉举报热点问题,经研究决定,全省于6月4日起统一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以旅游服务、停车场、商品房销售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经销行业为检查重点。特别是要加大对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和个体零售商户明码标价的规范和检查力度。
  二、检查组织与时限
  从6月4日至6月14日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部署,各市、县(区)物价局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工作。省物价局将组成若干个督查工作组赴各地督查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几点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力量投入到这次的检查工作中去,做到领导牵头,人员落实,效果显著。
  (二)各地要把监督检查与宣传攻势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为检查工作造势,同时要对典型案件及时给予曝光。
  (三)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设区市物价局负责汇总本辖区的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并于6月15日报告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省物价局将对本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省局联系人:胡继春 0591—87848263,87848601(传真)
  福建省物价局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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