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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工商发[2012]16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7-13
实施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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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12〕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地务于9月21日前,将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总结及案件查处情况(含案件数、案件类型、案值、罚没金额)上报到省局竞争执法处。各地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要按照“一案一报”的原则,及时上报。联系人:栗锋,联系电话:0451-84651320,IP:88323。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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