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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宁波市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人社发[2012]120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3-22
实施时间: 2012-3-22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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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局):
  现将《2012年宁波市劳动关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2年宁波市劳动关系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劳动关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及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部署,认真落实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服务于稳增长、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工作大局,以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重点,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实现我市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
  一、以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我市下发的相关实施意见,至今年末全市各类企业要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
  1.继续开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适合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特点的简易劳动合同格式文本,为小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便利,劳动合同签订率要纳入当地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2.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一是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充分发挥网络化作用,全面摸清辖区内小微企业性质、户数、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建立情况等底数;二是根据甬人社发〔2011〕35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完成年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的目标任务。5月底结合春暖行动检查全市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台帐建立情况。
  3.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市局将分别在7月份和9月份对各县(市)区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查,8月份对抽查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10月份对抽查情况向当地政府进行通报。
  二、完善防范处置企业欠薪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无欠薪宁波”品牌
  完善防范处置企业欠薪长效机制,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确保劳动者工资报酬能如期兑现。年内我市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0%以上。
  1. 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年底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0%。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二是大力开展万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计划;三是探索建立对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经营者的约谈制度。
  2.继续抓好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切实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适时制订出台企业工资支付,尤其是加班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的劳动定额管理。
  3.继续抓好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继续做好企业工资支付“一网络、二制度”,坚持季报制度。在全市各类企业,特别是在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建筑领城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巩固和完善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
  三、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制度建设,建立发布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指数制度
  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和谐工业园区为平台大力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今年要建立发布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指数制度。
  1.会同三方成员单位检查各地三方制度建立、运行情况, 帮助指导乡镇(街道)明确三方主体,建立相应协商工作制度,促进各地三方制度运行的规范化、常态化。各地三方机制建立情况要列入各地考核目标。
  2.各地三方要继续把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三方机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和谐企业创建的覆盖面,大力推进创建活动向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延伸。各地人社部门要依托三方机制,加强与工会、企业方代表组织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及时分析研究劳动关系形势,排摸和研究解决各地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形成推动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合力。
  3.建立发布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指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指标体系,并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各地情况进行检查,力争年内做好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指数发布的相关工作。
  四、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
  认真贯彻实施人社部“彩虹计划”和省《集体合同条例》,年内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
  1.不断加大集体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开展集体合同的先进典型,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集体合同制度相关内容和意义广为人知,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列入各地考核目标。今年市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通报。
  2.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和工会开展“要约行动”,把深化“要约行动”与加强集体合同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地三方机制的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会同工会和企业方代表组织,共同协商选定试点行业和区域,共同商定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和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办法,共同深入行业内、区域内的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的指导服务工作。
  3.认真做好集体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各地要依法做好集体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一是要审核集体协商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要审核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三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四是要做好集体合同报备的档案归类、登记造册和统计上报工作。
  五、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行为,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用工管理行为的日趋规范。
  1.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工作,在对我市劳务派遣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定,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制订出台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规定,加强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前批后的监管,会同监察部门对企业执行休息休假制度监督检查。
  3.及时协调企业在关闭、改制、分立、兼并、搬迁过程中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处集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
  4.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劳动规章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制订和修改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依法用工管理水平。今年各地确定几家或几个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针对性指导。
  5.发挥企业联系点、为民服务QQ群的作用,加大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力度。
  六、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调控,全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
  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分配的共决机制、监督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改进和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监测和调    控,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和劳动力有序流动。今年要全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
  1.全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对企业薪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与局相关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信息的收集使用,为企业工资调控和工资宏观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2.继续抓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三项制度建设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及时发布我市企业职工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和工资指导线,及时根据规定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3.加强企业工资总额报备工作,结合年度工资报备和工效挂钩工作,探索建立职工工资信息数据库,动态掌握企业职工工资支付状况。
  七、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工作调研、服务企业等相关工作
  1.进一步做好部队随军(随调)配偶的就业安置等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双拥”创建的相关工作,落实相关帮扶政策。继续做好军转干部配偶的政策性安置工作和在职企业军转干部及随调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的受理发放工作。
  2.组织开展工作调研。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的途径与办法。召开劳动工资理论专题研讨会,抓好调研课题的转化应用工作。办好“两会”的提案议案工作。
  3.要做好劳动工资相关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报表填报的及时性。同时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为开展工作和上级的正确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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