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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人社办发[2012]6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3-5
实施时间: 2012-3-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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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根据《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我们制定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和2012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实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坚持“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保障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息系统应用,推进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工作手段信息化,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全面发展。
  一、强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完善基础网络建设,提升应用支撑能力。全面完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区金保工程主干网贯通工作,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等基层服务网点的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域网覆盖面,推进网络延伸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事人才管理机构,加快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联接互通。积极推动与自治区公安厅、质监局、地税局、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网络联通工作。全面启用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视频会议系统。
  (二)加强三大中心建设,提升集中统一管理能力。按照自治区大集中平台建设要求,加强和优化自治区数据中心设备资源、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的配置,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两大业务领域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大力推进灾备中心建设,全面启动灾难恢复体系建设,确保系统应用和数据安全。在建成自治区金保工程多功能监控中心的基础上,启动盟市金保工程监控中心建设,提升自治区、盟市对业务系统的实时监控、运维、展现能力。
  二、加强统一信息系统应用
  (一)加快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应用步伐,全面提升人力资源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全区劳动就业数据实现实名制、动态化、集中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劳动就业子系统应用工作,将应用覆盖至各级业务经办机构,实现劳动就业所有业务经办单位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子系统应用工作,以强化全区用工备案管理工作为突破口,建立全区统一的劳动用工数据库,实现劳动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提高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加快推进人事人才子系统建设进度,将专业技术人员、军转干部安置、各类流动人才、流动党员等数据纳入全区集中式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实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覆盖,确保经办和服务全程信息化。以“软件统一、数据集中、信息共享”为目标,加快完成全区“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各盟市、旗县区的切换工作。优化和创新经办管理服务流程,实现“五险合一”,提供“一站式”服务。继续做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子系统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子系统在试点地区的应用工作,将试点地区所有参保人员纳入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实现对人群、网络、功能和服务全覆盖。全面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应用范围,完成所有盟市入网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应用,适时扩大应用地域范围。
  (三)大力推进全区社会保险业务财务一体化。加快推进全区集中式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系统应用,扩大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新农保基金财务系统覆盖面,启用全区集中式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的非现场实时监督。
  三、全面推进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
  (一)加强数据整理,加快发行进度。通过全区集中式社会保障卡系统,基于公安人口基本信息库,将全区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人员基本信息与公安人口基本信息进行权威比对、核实,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实名发放。全面加快带有金融功能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扩大社会保障卡发放人群,逐步实现对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群的全覆盖。2012年新发行第二代社会保障卡600万张,实现全区持卡1160万张,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76.5%。
  (二)完善用卡环境,逐步推进应用。按照开放兼容的原则,统一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卡读卡机具接口标准规范,改造和扩充原有读卡机具,实现原有各类卡片向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平稳过渡。在全面支持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基础上,拓展社保待遇发放、信息查询、社保缴费、就业服务和金融服务五大功能。建设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全面推动社会保障“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三)集中统一发行,实现规范管理。建成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个人化中心,统一完成社会保障卡小批量制卡、零星制卡和补换卡工作,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全区集中发行。制定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申领流程、发行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实现发行和应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四)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建成全区社会保障卡专业服务网,实现所有服务人群在线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开卡和补挂失等业务。推动基于互联网的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宣传、疑难解答、信息查询和业务经办。
  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一)拓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范围,打造“12333”服务品牌。继续加强和完善全区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在已开通社会保障政策查询、社会保险信息查询的自动语音和人工应答服务基础上,将服务范围从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业务领域逐步向人事人才等所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域扩展。加强全区统一的电话咨询服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加快盟市远端座席建设,形成“一地呼入,全区咨询”的统一服务模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各项功能和使用方法,扩大社会影响力,着力打造“12333”便民服务品牌。
  (二)加强网站群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群建设,做好网站的内容更新工作。加强业务网站整合,完成职业技能鉴定、人才交流、人事考试业务网站整合工作。全面启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网建设,逐步开展在线服务。启动手机WAP版网站建设。
  (三)开通短信服务,畅通公共服务渠道。启用全区集中统一的短信平台,与各业务系统、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统一门户网站对接,将应用覆盖至全区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用户,通过手机短信实现身份验证、账户查询、信息提醒等服务功能。
  (四)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自助服务。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统一制定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标准规范,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步伐。加快多功能自助服务终端建设,方便群众开展信息查询和业务经办等自助服务。
  (五)开展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实现自治区-盟市上下贯通和资源共享。依托金保工程业务专网,按照“互联互通、协同高效、保障安全”的原则,建成覆盖自治区-盟市的协同办公自动化平台,全面提升全区人社系统的政务运行效能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数据应用
  (一)全力做好数据整理,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依托公安人口基本信息库和质监法人基本信息库,对全区大集中数据库中人员和法人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比对、核实、修正和完善。逐步规范和统一各级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的数据采集标准,推广通过身份证读卡器直接获取个人基本信息模式,实现数据采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加强统一信息系统间的数据整理整合,保证系统间数据的一致性,实现数据的准确对应和实时共享。
  (二)继续抓好监测数据上报工作,支撑已启动的全国联网应用。加快自治区实时交换区建设,实现全区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联网指标数据的直接提取。做好新开展的全区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联网监测工作。
  (三)加强部门间数据交换,实现基础数据跨部门共享。与自治区公安厅和质监局合作,共同推进自治区人口和法人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和共享机制建设,实现人员和法人的基础信息共享。建成全区社会保险费地税征缴接口和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统一全区征缴流程,全面提高全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效率。以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工作为契机,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
  (四)发挥大集中平台优势,建设全区集中统一的决策支持系统。完善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指标体系,逐步建设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开展劳动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数据的主题分析、数据展现及预警预测,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六、强化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一)健全管理机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监控和应急保障机制,完善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数据存储和应用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管理、数据管理、运维管理、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信息安全通报和检查机制,强化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和规范应急响应预案和灾难恢复预案,并定期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系统和数据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抓好等级保护工作,确保系统应用安全。按照国家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要求,完成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定级备案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整改和测评工作。加强基础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完善和规范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平稳运行。
  (三)加快推进电子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全区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信任体系。推进全区统一的电子认证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数字证书的独立发放和管理。建立电子认证系统运维保障和服务流程体系,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数字证书发放管理机制。全面启用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人员数字证书,逐步实现电子认证应用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的全覆盖。
  七、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
  (一)推进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紧制定和完善全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社会保障卡终端规范、社会保障卡申领流程、社会保险费地税接口标准、跨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指标体系等标准规范。加强对标准规范执行状况的督促和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信息化建设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定量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切实提高信息化覆盖能力和应用水平。
  (三)做好常规统计,完善统计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工作制度。完善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统计指标体系。积极开展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和社区直报等工作。统筹协调好薪酬、就业、劳动关系等专项统计调查。做好统计软件SMIS2012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加强信息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旗县区,加紧成立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进一步壮大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队伍,提高整体素质,加快培养既懂技术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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