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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完成全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收费端改造全面启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人社办发[2012]33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10-12
实施时间: 2012-10-1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74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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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份以来,自治区全面启动了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改造工作。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通辽市、满洲里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已全部或部分完成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收费端改造工作,其它盟市正在陆续展开。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进度,加快完成全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收费端改造工作,顺利启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全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收费端改造工作,切实保障第二代社会保障卡顺利启用。未完成收费端改造的盟市须于11月底前完成两定机构网络联调,收费端软件升级和社会保障卡读卡机具更新工作。未切换至全区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盟市及旗县要按照《未切换至全区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地区两定机构收费端改造方案》(见附件)要求,对原系统两定机构收费端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更新读卡机具,确保新旧社会保障卡的兼容应用和平稳过渡。
  二、加快完成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准备,全面启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工作。自治区统一对全区1164.5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数据进行公安比对核实,符合制卡条件数为652.1万人。各盟市须于11月10日前将符合制卡条件的数据通过社会保障卡系统进行确认并提交自治区统一制卡。不符合制卡条件数据由自治区统一反馈盟市,盟市按照《关于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实名制信息核实清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136号)要求,通过身份证读卡机具核实不符合制卡条件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新农保参保人员信息,按照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统一照片标准采集不符合制卡要求的人员电子照片,抓紧对符合制卡要求的数据进行照片确认。结合数据整理情况,分批提交自治区进行制卡,确保各盟市在年底前全面启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
  三、全面开展制卡数据准备,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持卡任务。高度重视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整体安排,12月10日前按照《2012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中要求的全年持卡任务数完成全部制卡数据准备和提交工作,确保年底前按照既定目标完成社会保障卡建设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未切换至全区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地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收费端改造及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启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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