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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升级全区社会保险系统医保接口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人社办发[2012]26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8-6
实施时间: 2012-8-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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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全区第二代社会保障卡顺利启用,自治区将于8月31日前陆续为各盟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医保接口。目前,兴安盟已完成升级工作,新旧卡已实现兼容使用。其他盟市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定点药店收费端改造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221号)要求,通知定点药店升级时间,提前做好收费端升级准备。同时按照《关于全区定点医院接口改造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222号)要求,尽快将《内蒙古自治区定点医院接口规范》下发定点医院,组织HIS系统开发商于8月20日前完成接口改造,开展联调工作。使用自治区统一收费端软件的定点医院由自治区统一升级,可不进行接口改造。
  自治区将于8月15日前统一为各盟市配发一批社会保障卡读卡器(原明华DP系列读卡器可兼容使用),用于替换切换时无法兼容使用的读卡器,确保接口升级工作顺利 进行,为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提供环境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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