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南昌市招聘教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洪价行字[2012]13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4
实施时间: 2012-8-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35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教育局:
  报来《关于核定南昌市招聘教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函[2012]28号)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的文件精神,你局负责对我市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面试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组织。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中小学(幼)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并参照公务员考试面试标准,经研究,同意你局向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每人面试费30元。
  组织实施上述收费前,请持该批文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上述收入属非税收入,收入缴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上述收费属一次性收费,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即行废止。
  特此函复
  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管理咨询师 鲁财综[2007]12 2007/12/23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 闽价费[2013]89 2013/3/19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 黑价联[2013]49 2013/7/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机动车 赣发改收费字[2 2013/10/1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 黑价联[2013]55 2013/5/13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湘价函[2013]27 2013/3/7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招考试收费标准的通 琼价费管[2012] 2012/4/20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 湘价费[2013]20 2013/1/3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 津发改价费[201 2013/4/15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 收费甘发改[201 2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