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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建金函[2012]51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5-22
实施时间: 2012-5-22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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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着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积极发展业务,加强住房保障,支持职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资金风险控制,加强效能建设,努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同时,顺利实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保障作用。现将201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011年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299.18亿元,同比增长29.16%,增加67.54亿元。其中增长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有:亳州80.82%、阜阳52.05%、宿州49.79%、安庆38.64%、六安36.35%、芜湖34.92%、宣城31.36%、黄山30.52%,分别增加4.77亿元、4.88亿元、3.25亿元、4.92亿元、3.35亿元、7.37亿元、2.74亿元、1.8亿元。截至2011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1343.04亿元。缴存总额排前五位的市依次是:合肥(含省直、铁路分中心,以下相同)358.38亿元、淮南166.72亿元、马鞍山109.23亿元、淮北100.86亿元、芜湖99.26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截至2011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683.46亿元,同比增长26.12%。增幅较大的市有:亳州66.55%、阜阳51.07%、宿州40.86%、六安33.72%、安庆31.67%、宣城29.96%、芜湖28.06%、蚌埠27.48%、池州27.25%。缴存余额增加较多的市有:合肥42.41亿元、马鞍山12.89亿元、芜湖12.68亿元、阜阳11.57亿元、淮南11.42亿元、安庆10.96亿元、淮北10.62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2011年12月末,全省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数352.6万户,实际缴存职工296.7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2.37万户和20.58万人,增幅分别为6.77%和7.45%。实缴人数增长较多的市有:合肥5.84万人、芜湖3.5万人、六安2.89万人、淮北2.42万人、马鞍山2.12万人。其他市实缴人数基本上与去年持平。2011年末,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封存账户51.4万户,其中账户封存超过2万户以上的市有: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铜陵、安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1年,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157.63亿元,同比增长14.84%,增加20.37亿元,提取使用额占同期缴存额的52.69%。其中提取使用增长幅度较大的市有:亳州73.17%、蚌埠36.38 %、淮北35.61%、阜阳30.1%、宿州22.32%、宣城21.23%。截至2011年末,缴存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659.58亿元,占缴存总额的49.11%。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2011年,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43亿元,同比增长3.33%,增加4.37亿元,发放住房贷款额占同期缴存额的45.27%。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长较大的市有:亳州142.28%、铜陵46.52%、阜阳31.17%、蚌埠26.19%、宿州21.9%,分别增加5.19亿元、1.84亿元、1.69亿元、1.45亿元、0.71亿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新增6.7万户,比上年减少6288户,但户均发放贷款额超过20万元,反映新的贷款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加大了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中小套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政策的倾斜,放宽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的贷款额度。截至2011年末,全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6.25亿元,发放贷款51.43万户。贷款总额排在前八位的市:合肥186.29亿元、淮南69.7亿元、芜湖57.54亿元、马鞍山55.18亿元、安庆45.39亿元、淮北30.49亿元、蚌埠29.46亿元、宣城28.82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011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41.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2.68亿元,增长23.04%。增长较快的市:亳州147.06%、滁州44.77%、阜阳40.13%、淮南38.6%、淮北35.91%、蚌埠30.88%,分别增加8.08亿元、6.34亿元、5.33亿元、14.27亿元、6.43亿元、4.86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2011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即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例)64.61%。个贷率超过80%的市有:芜湖86.73%、铜陵86.15%、池州82.72%。同时,有2个市个人住房贷款率低于50%。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逾期住房贷款。全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继续保持优良状态。到2011年末,全省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56.19万元,逾期率为0.01%,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考核的1.5%指标。其中,淮南、马鞍山、淮北、安庆、滁州、六安、亳州、池州8个市无逾期贷款。合肥市当年逾期贷款额增加了226.98万元、部分市逾期额有所减少,阜阳市减少10.05万元、宿州市减少6.66万元、宣城市减少4.38万元、铜陵市减少1.03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情况
  截至2011年末,全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余额为57852.58万元,比上年末减少747.3万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0.85%。其中从银行柜台和银行间市场购买国债余额有56847.1万元,占国债余额的98.27%。同时,当年兑付回收国债747.3万元。
  五、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情况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批准,确定淮南市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批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17个,总投资规模56.2亿元,建设住房414.29万平方米、40560套,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1.99亿元。2011年,淮南市发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13亿元,占批准试点项目贷款总额的59%,累计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20.1亿元,住房竣工面积265.9万平方米,建成19590套住房,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试点的示范作用。
  六、住房公积金运用情况
  (一)资金使用率。2011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的比例)为82.42%,比上年度略有下降,下降为0.63%,主要是由于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长大于职工个人提取使用及个人住房贷款的增长幅度。2011年,当年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83.27%,其中有14个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超过70%以上,两个市超过60%,使用率较高的市有:亳州107.58%、淮南107.41%、滁州104%、铜陵103.5%。
  (二)资金运用率。2011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65.46%。其中资金运用率较高的市有:芜湖86.73%、铜陵86.15%、池州82.72%、宣城80%。另有2个市运用率未达到50%。2011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内各类存款为231.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3.39亿元,增长23.06%。
  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01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3.4亿元,比上年增加6.02亿元,同比增长34.64%。业务支出15.68亿元(含支付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利息),其中支付委托银行归集、贷款手续费0.99亿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7.71亿元,同比下降15.19%。这主要是由于央行在2011年2月、4月和7月三次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息,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增加,同时在当年6月30日结息日执行调整的住房存款利率,且贷款计息需在下年度元月1日执行。尽管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和贷款额都比上年度增加,因受加息执行的计息时间差影响,出现增值收益比上年度减少的现象。
  (二)增值收益分配。受当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减少影响,201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06亿元,同比下降15.7%。同期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3亿元,同比下降14.35%,当年划转上缴财政部门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4亿元(含上年结转部分),同比增长22.52%,划转上缴较多的市有:马鞍山5579.27万元、淮北5351.28万元、合肥5193.88万元、芜湖2017.4万元、蚌埠1250万元、宣城1226.95万元。到2011年末,全省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19.08亿元,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4.2%,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41亿元,较好地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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