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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功能升级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0-23
实施时间: 2012-10-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51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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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已于10月1日在我省正式运行,为保障大家自11月1日起使用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办理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对电子申报(即使用U盘申报)软件进行了修改,研发了“营改增”地区专用补丁,现将该补丁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说明
  (一)本次发布的总局电子申报软件为13号补丁,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营改增”调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应于一般纳税人)主附表及其附列资料;
  2.“营改增”调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附列资料。
  (二)从11月起,我省所有增值税纳税人,不论是否为“营改增”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报表时,均需使用“营改增”调整的申报表,在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的“税种设置”页面中需勾选增值税栏目的“营改增”标志
  (三)我省前期推广使用的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版本为9号补丁,将软件升级到“营改增”补丁(13号)时,需依次从9号补丁升级到10S、11、12和13号补丁,不能越级升级。
  二、软件下载
  总局电子申报软件补丁软件及说明文档,可以从安徽省国税局网站“首页 > 办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涉税软件”栏目下载。
  下载链接:
  http://www.ah-n-tax.gov.cn/ahtax/zxbs/xzzx/ssrj/201210/t20121024_1764089.html
  三、运维支持
  如在使用该软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热线:4006112366。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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