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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市县进一步做好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采资[2012]7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7-2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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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各县(市、区)财政局:
  2011年5月,我厅曾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区)、县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但由于系统建设等原因,各市(区)、县级的电子化工作未能全面推开。按照省纪委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市县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级全面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各市(区)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全部按照电子化的要求进行。
  二、稳妥推进县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有条件且政府采购规模较大的县要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对于政府采购规模较小的县,可先借助市(区)级的系统平台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具体方案由各市(区)确定并上报省财政厅。
  三、请各市(区)、县收到此文件后,与省财政厅相关部门联系,办理系统建设安装及培训等工作事宜。如有什么问题、意见及建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
  省财政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项目部68936182,网络部68936008;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 68936408,68936148;
  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87611498,87611756;
  用友软件公司联系电话:68936744,68936641。
  二0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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