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2012]187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10-19
实施时间: 2012-10-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3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切实规范资金支付操作,强化资金支付安全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基础性工作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财库[2012]1号)及相关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账户管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银行对账、预留印鉴、重要票据使用、档案保管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内部制衡控制机制。
  (二)参照《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2]762号)相关规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财政平台一体化系统为基础,积极推广应用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实现财政资金支付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制衡,不断提高资金运行安全性和透明度。
  二、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关键节点的安全控制
  (一)切实加强印章管理。1.建立健全支付印章使用保管、移交登记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分人分印管理,任何人员均不得统管、代管全部支付印章。印章保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购置专用保险柜存放,切实做到人走章锁。2.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开具支付凭证人员不得管理支付业务专用印章,不得兼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支付业务专用印章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核算工作。3.支付印章不得随意更换,因机构调整或单位领导变动等确需更换印章时,应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时更换预留印鉴。4.切实加强对印章保管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印章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以保证印章正常、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规范票据使用管理,实行支付凭证专人、专柜管理,建立支付凭证领用、缴销登记制。银行单据实行专人传递,并签收登记。
  (三)建立大额财政资金支付再确认机制,对于大额财政资金支付,应与商业银行形成制度约定,要求商业银行在接到大额财政资金支付指令时,应及时与财政联系,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可支付。
  (四)强化支付对账措施,财政部门内部有关机构之间,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行、商业银行、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之间要建立健全规范的对账制度,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一)加强乡镇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监管,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适时组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支付管理制度,强化印鉴、票据、对账及账户管理,切实保障乡镇财政资金支付安全。
  (二)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监督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构与资金支付执行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到预算执行和监督各业务主体间信息沟通便捷顺畅、实时共享。
  (三)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经常性开展对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排除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安全隐患。
  (四)加强财政干部业务素质教育,确保财政干部能够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按照资金支付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财政业务。加强财政干部风险防范教育,克服日常工作中麻痹、懈怠、安全意识淡漠等问题。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岗位考评、奖惩、轮岗等制度。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省级财 粤经信创新[201 2012/7/12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配合财政部驻云南专员办做好部分中央财 云财办[2005]19 2005/10/11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温州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 2016/3/28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省2014年度营改增试 陕财办税[2015] 2015/4/14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 鲁财基[2010]5号 2010/7/6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 鲁政发[2015]20 2015/9/7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 浙财基[2013]47 2013/12/13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及有关业务工 2006/8/23
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 辽财办库[2016] 2016/1/15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财政资金支付 洪财库[2003]2号 20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