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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柯城区、衢江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财预执[2012]13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8-27
实施时间: 2012-8-2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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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柯城区、衢江区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衢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衢政办发〔2008〕32号)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8月份开始,在柯城区、衢江区开展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单位范围
  柯城区、衢江区所有适宜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包括全额拨款单位、差额补助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以下统称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相关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包括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和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向国库单一账户和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缴款;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相关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5.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性资金。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及其支付执行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规范资金支付程序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由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在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后,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向预算单位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在授权支付额度内,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或向预算单位支付现金后,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2012年9月底前,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选择确定代理银行,完成软件系统升级测试,做好协调动员培训,分单位分批次实施改革,2012年年底前,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各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中央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必然要求。该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到财政的平稳运行和经济发展大局,也关系各单位的切身利益和机关的正常运转,是一件大事,特别是年内要完成改革目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财政部门、人民银行要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对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测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精心编制分月用款计划,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办理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确保如期完成改革目标任务。
  (二)择优确定代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根据相关规定,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资格审查,选择符合服务优良、实力雄厚、设施健全、运行安全、支付网络系统发达等条件的商业银行,授予柯城区、衢江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代理银行资格。区级财政部门要在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资质认定的代理银行中,择优确定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各预算单位要在所属区级财政部门确定的代理银行中,按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一家银行或其所属分支机构作为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
  (三)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要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把账户管理作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切入点,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衢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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