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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换版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9-27
实施时间: 2010-9-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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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有利公众识别普通发票真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及《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国税发[2010]121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武汉市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换版问题公告如下:
  一、新版普通发票种类
  普通发票简并换版后主要启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其中:通用机打发票分平推式和卷式两种,平推式机打发票的规格为190mm×101.6mm、210 mm×139.7mm(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卷式机打发票设置宽度为76mm。通用手工发票分百元版和千元版两种,规格为190 mm×105mm。通用定额发票划分为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5种面额,规格为175 mm×70mm。
  普通发票简并换版后,保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符合企业衔头发票印制行政许可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印制使用企业衔头发票。衔头发票包括平推式机打发票、卷式机打发票和手工发票三种类型。
  二、新版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
  (一)新版发票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统一使用普通油墨。
  (二)新版发票中的通用机打发票(单联式)、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全部使用隐色彩纤防伪原纸。主要防伪特征为:(1)肉眼可清晰看到纸张中的彩纤丝;(2)在紫光灯下可观察到发光的荧光条;(3)发票联背面指甲划线后有明显的浅红色划痕。
  多联式平推式机打发票使用彩纤防伪纸。除以上三项防伪特征外,其填开后的发票,发票联的正面字迹为蓝色,背面为紫红色阴文。
  企业衔头的手工发票和平推式机打发票保留使用防伪水印纸。
  (三)新版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通过放大镜可见发票代码和号码呈点状分布。
  (四)新版发票的发票联背面,统一印有该类发票的防伪特征、发票识别的查询方式及对发票违法行为举报的渠道。
  三、新版普通发票开具与保管
  普通发票换版后,手工发票、卷式机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方式不变。平推式机打发票使用武汉市国税局研发的普通发票单机版开票软件开具(软件下载地址:wuhan.hb-n-tax.gov.cn/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普通发票开票软件),该软件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纳税人现有的开票软件能够满足通用机打发票开具的可继续使用。
  普通发票存根联及发票开具明细电子数据保管期五年。
  四、普通发票简并换版时间
  2010年12月31日前为新旧版普通发票使用的过渡期,即新旧版普通发票可以同时使用。纳税人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验旧、缴销旧版发票,领购新版发票。2011年1月1日起,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新版发票全面推广使用。
  五、普通发票简并换版的配套措施
  (一)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票换版给纳税人带来的影响,本次换版采取边清理边换版边缴销原则,在过渡期内逐步将旧版普通发票转换为新版普通发票。
  (二)按照“强化机打,压缩手工”的原则,普通发票使用范围具体规定为:
  1.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范围为:平推式机打发票主要用于工业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及其他企业纳税人;卷式机打发票主要用于商业零售经营纳税人。
  2.使用通用手工发票的范围主要为: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的小规模企业纳税人、暂不具备机具开票条件已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
  使用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待机具开票等条件成熟后,逐步取消手工发票。
  3.使用通用定额发票的范围主要为: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
  (三)纳税人采取“验旧购新”方式领购普通发票,具体要求为:
  1. 纳税人领购手工发票时(初次领购除外),应在报税务机关验旧的发票存根联封面上如实填写发票的填开总金额、作废份数等情况,并将发票开具金额分月汇总填写到《普通发票填开验旧单》,一份随发票存根联保存,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验。
  2.使用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应在整本发票填开完毕后,在发票存根联封面上填写发票的填开总金额,在发票验旧购新环节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验。
  3.使用卷式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在每卷发票按号码打印完毕后,在预留的“验旧联”和“存根联”区域打印本卷发票汇总开票笔数、销售金额;在发票验旧购新环节填写《普通发票填开验旧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验。
  4.使用平推式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先将开票信息由开票软件中导出,打印已开发票汇总信息,在发票验旧购新环节填写《普通发票填开验旧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验。
  5.使用企业衔头发票的纳税人,应于每季末的次月底以前,将上季度开具发票的信息汇总填写《普通发票填开验旧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普通发票填开验旧单》在各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也可由纳税人自行从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wuhan.hb-n-tax.gov.cn/下载中心/表格下载/发票类)下载并用A4规格纸张打印。
  六、发票识别查询
  为了给纳税人和消费者查询鉴别发票真伪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省局开通了发票真伪查询平台。纳税人和消费者鉴别发票真伪、查询发票可登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 swcx.hb-n-tax.gov.cn/hbgs/invoice/”,将所取得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和验证码输入即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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