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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5-8
实施时间: 2012-5-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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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州商务局,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承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继续改善农村商业设施、优化农村商品结构、丰富网络服务功能,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根据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农村市场实际,现就“十二五”期间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情况
  2005年以来,在商务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结合实际,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为突破口,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十一五”期末,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通过新建、改造、加盟、租赁等多种形式,累计建设和改造连锁农家店8527个、配送中心43个,农家店覆盖了全疆78%的乡镇和64%的行政村,经营面积达309万平方米,从业人员1.84万人,2010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初步形成了以县域配送中心为支撑,以乡(镇)连锁农家店为骨干,以村级农家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农家店已成为农村市场流通的一大亮点,促进了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向农牧区延伸,完善了农村基础流通设施,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拉动了农村消费,为自治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农村商品销售网络发展不平衡、物流配送能力不足、对农家店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承办企业主体竞争力不强、提高农家店覆盖面难度大等问题,制约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是进一步改善民生、扩大消费、推进城乡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内在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深入推进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把工作重心由网络建设向发展能力建设转变,坚持“巩固提高、完善功能、提升水平”的原则,在巩固已建连锁化农家店基础上,推动骨干流通企业下乡,以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发展方向,坚持发展与管理并举,努力实现中央9号文件《关于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基本实现农家店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基本建立自我发展机制,构建以规模化、组织化和品牌化为特征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二)发展目标:每年建设改造一批农家店、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努力提高直营农家店比率,提高商品统一配送率,提高农家店存活率,提高农家店信息化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对全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基本全覆盖,形成以乌鲁木齐为中心、各地州市中心城市以及处于交通枢纽、辐射范围广的县市为支撑,覆盖全疆的多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农家店建设质量。针对发展的不平衡,重点推进在具备建店条件的空白地区建设,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努力实现连锁化农家店基本覆盖的阶段性目标。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商业的连锁化率,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大力发展直营店和配送率80%以上的加盟店。规范扶持资金的使用,农家店补贴资金必须大部分用于农家店硬件设施改造,部分用于农家店培训。提高商品质量管理水平,承办企业要履行质量管理承诺,重点加强对非统一配送的自采商品管理,推广供应商资质审核、自采商品档案管理、定期质量巡查等制度。
  (二)推进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充分体现新形势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新要求,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根据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依托骨干企业,在原有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通过政策引导, 在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建设具备商品销售和向辐射区内农家店商品配送功能的乡镇商贸中心。集中打造一批集商业、服务、餐饮、配送、休闲、金融等功能,同时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费用代收代缴、休闲娱乐等业务的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方便农民消费,增加农家店经营效益。
  (三)强化配送能力建设。加强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是今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中之重,在符合当地的商业网点规划和当地市政物流规划布局的前提下,规划建设改造一批面向农村的物流配送中心,有条件的企业要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商品配货电子化,扩大配送半径和规模。因地制宜,发展多种配送模式,既鼓励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向农家店直配模式的发展,也鼓励发展多级配送模式,促进物流节点由县城向乡镇下移,有效提高商品配送率。大力发展第三方配送,整合农村现有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物流配送资源,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配送服务。
  (四)推进农村流通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信息化建设予以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 选择大型龙头流通企业推广农家店信息化改造,在农家店配置POS等终端设备,通过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在线管理,提高企业、配送中心、农家店之间的紧密程度,形成信息畅通、配送快捷、管理高效的有机整体。以信息化改造农家店为载体,推动金融、电信下乡、农技、信息等服务下乡,探索发展网络订货配送等业务,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提高农家店盈利水平,拓展农村流通网络的功能。
  (五)强化后续质量监督考核。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完善农家店质量回访及绩效考核、违规处罚等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已验收合格的农家店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检查,了解掌握各个承办企业建成项目的运营情况,防止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对承办企业外部招牌设计、材质进行审核,规范农家店标识的使用管理。落实好月报制度,完善验收台帐资料,通过量化指标对各地、各企业的项目建设质量及实施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实行优胜劣汰。
  (六)大力培育大型农村流通企业。重点支持项目建设质量高、农家店存活率高、一网多用进展快的优秀承办企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小型流通企业等多种方式,以资本为纽带进入农村市场。城市大型流通企业要与县域中小流通企业进行对口帮扶,进行业务指导,努力实现配送资源共享,促进中小流通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鼓励企业联合采购,建立区域性采购联盟,形成大规模批量采购,鼓励贴牌定制商品,以最优惠的价格,把安全、实惠的商品配送到连锁农家店,真正让农民受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既是一项重要的商务经济工作,又是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优化发展环境。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发展规律,统筹利用好中央和自治区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出台的相关促进政策和措施,解决好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
  (三)创新扶持政策。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促进政策,力争有新的突破,形成稳定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引导承办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争在证照办理、税费、土地等政策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管,组织承办企业落实好阶段性发展规划。力争建成一个,辐射一片,带动全局,最大限度地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帮助承办企业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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