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辽宁省职业培训[鉴定]信用管理系统试点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人社[2012]31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8-29
实施时间: 2012-8-29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9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征信体制的意见,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准,我省职业培训(鉴定)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管理系统”)项目的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保证该系统在全面正式运行前各项功能均已完善并可正常使用,省厅决定选择部分单位开展“信用管理系统”试点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部分省厅直属培训、鉴定机构(在此前参加过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1所、鉴定所站13所,名单见附件)。
  二、试点要求
  1、试点单位要按照培训内容,逐一完善信用管理系统中机构的自然信息采集、师资采集、设备采集,并使用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开班审批、鉴定申请等日常工作的处理。
  2、为保证下一步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数据库的完整性,自2012年10月1日起,试点单位所有参加鉴定的人员实行双轨运行,即一方面所有鉴定人员原则上统一纳入信用管理系统,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需参加鉴定人员的基本信息全部由信用管理系统导入;同时为防止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各试点鉴定机构仍需按原申报程序、形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3、证书验印。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印也实行双轨运行。鉴定结束后,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出具鉴定合格人员信息,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将信息导入信用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回读,根据回读情况履行验印程序;如系统运行中出现问题导致数据不能回读,仍按原有流程履行验印程序。
  三、时间安排
  1、试点运行阶段(2012年10月1日—12月31日)。由各试点单位使用信用管理系统进行机构信息采集、开班审批、鉴定申请等日常操作。
  2、总结阶段(2013年1月1日—2月28日)。由各试点单位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就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改进的项目进行归纳总结,并由系统开发公司进行维护更新。
  3、全省推行阶段(2013年3月1日起)。在全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民办培训学校及鉴定所站中全面推行信用管理系统。
  四、有关要求
  1、信用管理系统是“信用辽宁”建设和全省联合征信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数据将面向质量技术监督、地税、工商、银行、物价等部门实时共享,有利于健全多部门、全方位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省厅将定期面向社会公布培训(鉴定)机构信用等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厅抓好信用管理系统的使用运行,要指定一名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系统操作和联络等有关事宜,确保信用管理系统有效应用。
  2、在信用管理系统试点运行阶段,各市如有组织本地区所属培训(鉴定)机构参加试点运行的要求,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可向省厅提出申请,由省厅统一安排参加试点运行。
  3、在试点系统运行中,各单位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为加强沟通、方便交流,省厅设立了信用管理系统交流群(260432866),统一收集整理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须加入该群,并保证每周至少登录两次,查看相关通知及问题的交流反馈情况。
  联 系 人:裴冬萍
  联系电话:024-22955751
  电子邮箱:lnzzb5356@
  交 流 群:260432866
  附件:辽宁省职业培训(鉴定)信用管理系统试点单位名单
  2012年8月29日
  附件:
  辽宁省职业培训(鉴定)信用管理系统试点单位名单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1所):
  1、辽宁盛大职业培训学校
  2、辽宁省医大职业培训学校
  3、东大英才职业技术学校
  4、辽宁省海贝兰职业培训学校
  5、辽宁欧美亚职业培训学校
  6、辽宁省恒易达职业培训学校
  7、辽宁万邦职业培训学校
  8、辽宁省妇联家政服务培训学校
  9、辽宁省东方幼教师资培训学校
  10、辽宁省易派环保职业培训学校
  11、辽宁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
  12、辽宁成大方圆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13、辽宁奉泰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14、辽宁东方公共营养师职业培训学校
  15、辽宁慧缘职业培训学校
  16、辽宁省英博睿职业培训学校
  17、辽宁省信达职业培训学校
  18、辽宁省军安人才培训学校
  19、辽宁瑞尔威职业培训学校(铁路技校)
  20、辽宁省雨泽职业培训学校(现代服务)
  21、辽宁省红十字职业培训学校
  鉴定所站(13所):
  1、辽宁煤炭技师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辽宁省中小企业厅信息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3、沈阳铁路机械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4、辽宁省残疾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辽宁科技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6、辽宁省新闻出版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7、辽宁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8、辽宁省劳动经济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9、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0、大连医科大学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1、沈阳铁路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2、沈阳音乐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3、辽宁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5/1
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市[2017]241号 2018/1/1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办税人员 2022/11/2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施执 沪财会[2002]68 2002/6/17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5/1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试运行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 2021/6/28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国家统计局令第 202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