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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2]7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9-26
实施时间: 2012-9-2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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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为切实规范本市各区县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小微企业会计核算、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我们研究制订了《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建立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规范本市各区县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咨询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小微企业会计核算、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培训咨询基地的重要意义
  加快建立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积极为本市小微企业会计人员提供公益性的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对于促进和保障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高本市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财务会计人才保证与智力支持。二是有利于提升小微企业的财务会计资信水平,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难”问题。三是有利于财政部门及时化解小微企业财务会计热点难点问题,指导和促进小微企业规范核算、规范管理。
  二、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目标。培训咨询基地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积极服务小微企业持续健康成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主要方式,争取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在各区县普遍建立设施齐全、师资齐备、管理规范、符合培训咨询要求的培训咨询基地,并在“十二五”期末累计为小微企业会计人员提供公益性培训咨询50000人次。
  (二)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培训咨询基地相关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统一指导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以及各区县培训咨询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对各区县工作情况组织评估并把评估情况采取一定形式予以通报;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各区县培训咨询基地的相关事宜、跟踪了解各区县培训咨询基地工作情况,提供培训教材、师资,统一制作铭牌;各区县财政局是本区县培训咨询的工作主体,负责本区县培训咨询基地的设立、运行和日常管理,负责组织本区县小微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咨询,负责安排培训咨询工作经费;培训咨询基地是培训咨询的操作载体,根据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和区县财政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小微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咨询工作。
  三、培训咨询基地的基本要求
  各区县财政局可以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选择部分教学资源充足、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科学规范的大中专院校、培训中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建设培训咨询基地,也可以独立建设、独立管理培训咨询基地。
  (一)培训咨询基地至少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满足培训咨询工作需要的教学培训场所和教学培训设施设备;
  2.拥有一定数量能够满足培训咨询工作需要的专业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
  3.具有内容完整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小微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咨询方案”。培训咨询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培训咨询地点、培训咨询对象、培训咨询规模、培训咨询内容、培训咨询师资或专家、培训咨询解决的重点问题和预期效果;
  4.具有完善的培训咨询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
  (二)各区县财政局建立培训咨询基地,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根据上述基本要求向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根据上述基本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实地核查;
  3.对于符合条件的培训咨询基地,由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与区县财政局、培训咨询基地共同签订培训咨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由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为培训咨询基地发放铭牌。培训咨询基地统一命名为“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区(县)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
  四、培训咨询对象、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咨询对象。培训咨询基地培训咨询的对象主要包括:小微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小微企业管理人员;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其他具有开业和创业意向的小微企业业主和会计人员。
  (二)培训咨询内容。培训咨询基地培训咨询的内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建账、记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巧;《小企业会计准则》知识;小微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分析技巧;小微企业纳税实务;小微企业内部控制技巧;小微企业会计软件操作技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知识和技巧等等。
  (三)培训咨询形式。培训咨询形式主要有:
  1.专题培训。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财务会计人员,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进行专题辅导和集中培训。
  2.现场咨询。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现场咨询和集中解答,解决小微企业会计人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惑。
  3.网络服务。通过网上课堂、专家坐堂、在线咨询、互动交流等方式,为小微企业会计人员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培训咨询方面的优势。
  4.个案讨论。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现场讨论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迅速解决小微企业财务会计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培训咨询基地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培训咨询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各区县财政局应高度重视培训咨询基地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力求培训咨询基地布局科学合理、日常管理与培训咨询活动规范高效。各区县财政局要重视人员配备,强化与合作建设培训咨询基地的业务对接,强化对各项培训咨询活动的监督管理。各区县财政局要大力组织宣传相关政策,积极组织小微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咨询,将培训咨询基地建设成为小微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交流咨询的重要平台和财政服务小微企业的重要载体。
  (二)整合利用资源,切实提高培训咨询的保障水平和工作质量
  各区县财政局要将培训咨询基地建设与运行的专项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通过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调沟通,不断充实培训咨询内容,扩大培训咨询范围,确保培训咨询效果。在培训咨询基地建设过程中,各区县财政局要充分整合利用教学场所、教学设施及教材等社会资源。在培训咨询过程中,各区县财政局既要充分利用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的专家库资源,也要注重培养本区县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师资队伍,实现培训咨询基地的设施、师资等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小微企业急需的财务会计难题
  各区县财政局应紧密结合本市及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微企业对财务会计知识的现实需求,积极鼓励、引导小微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培养诚信,逐步提升小微企业财务会计人员解决企业生存发展相关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实际能力。
  (四)强化跟踪评估,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市财政局将对各区县培训咨询基地的培训咨询工作情况组织评估(具体工作由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负责),并把评估情况采取一定形式予以通报。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咨询基地开展的培训咨询工作给予经费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区县财政局也要通过不同的方法与手段,加强对培训咨询基地工作管理,引入激励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确保培训咨询基地高效规范运作。
  (五)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全市培训咨询基地建设
  2012年,市财政局将选择部分区县先行试点,在基地建设、服务内容、师资配备、运作管理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2013年,各区县培训咨询基地建设工作应全面推开,确保2014年覆盖全市的规范化培训咨询基地网络基本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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