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函[2012]254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9-27
实施时间: 2012-9-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23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拟订的《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2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7日
  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2年度实施计划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2012年7月23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根据《2012年杭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民生优先战略,着力改善、提升就业、大社保和基本公共文化保障体系,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大力推进养老保障和住房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基础教育事业普及,积极巩固基本医疗健康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统筹、区域均衡和全民共享。
  二、主要任务
  2012年计划完成“十大工程”项目87个,总投资390.6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48.86亿元,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
  (一)完善就业保障体系。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力度。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8.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以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为重点,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争取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完善12333电话咨询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调解仲裁工作,保证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二)完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四位一体的大社保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范围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70 %。建立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助制度,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1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50%以上的补助。确保杭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简化医疗困难救助程序,完善医疗困难即时救助,以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致困”为出发点,积极探索新的救助方式,继续优化和完善医疗困难救助制度。医疗困难救助财政资金人均补贴标准不低于26元/年。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巩固应保尽保成果,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各区、县(市)人均救助金补差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0%以上。城镇“三无”对象供养率达到99%以上。完成7242名重度残疾人托(安)养任务。新设36家“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做好民办托(安)养机构资金补助工作。实施第十二次“春风行动”,做好社会资金募集工作,开展“送捐款、送年货、送助学、送岗位、送医疗、送文化、送政策、送服务”活动,推动“春风行动”向农村和新杭州人延伸,督促区、县(市)进一步完善帮扶救助政策,提高帮扶救助水平,加快城乡统筹和民生保障一体化步伐,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卫生局)
  (三)完善公共文化保障体系。建设20个具有创造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示范性综合文化站。送戏下乡500 场以上,送书下乡10万册以上,开展“文化走亲”活动10 场;加强对农民工、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向公众免费开放;完善数字图书馆基层点建设;开展20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基层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培训区(县、市)级图书馆长、文化馆长等基层文化干部共500名。送电影到农村2.5万场,实现1个中心村每月放1场电影的目标,数字化放映率达到100%。新建20家“新杭州人文化家园”,广泛开展为外来务工人员送电影、送演出、送活动、送健康、送培训、送文化等活动,丰富精神生活,提供人文关怀。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和体育休闲公园、社区(居住区)健身点等为重点,建设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鼓励全民健身,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人口总数的比重提高到51%以上,城乡居民(不包括在校学生)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市级大型群体活动30次,参加省级有关群体竞赛活动,评选体育工作星级社区100个。(责任单位: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市体育局)
  (四)完善基础教育保障体系。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辅,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主城区)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学的学生给予学费补助,补助额不少于每生每学期300 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营养餐;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教科书费政策。建设评定60所标准化学校,竣工校舍面积8万平方米,基本完成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建设任务。为农村中小学建设校园网3个、计算机教室2个,配置多媒体教学设备5套、校园音响系统2套、校园电视系统1套、电脑270台。全市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5%,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2%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70%以上。继续开展学前教育强区(县、市)与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创建工作,45%以上的乡镇(街道)成为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89%以上的乡镇(街道)成为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为6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涉农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完善基本医疗和健康保障体系。拓展和深化基本医疗服务内容和健康保障体系,确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 30元以上。健全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逐步建立公益性运行机制。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实现市和区、县(市)全面联网运行。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架构开展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加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使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对发现的重性精神病人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以区、县(市)为单位的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完善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网建设,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和零售企业以及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实现基本药物质量全程可控可追溯。完善名院集团化发展模式,建成启用3所市属新医院,重点扶持2个县级计划生育指导站标准化建设。病残儿童父母再生育优生指导服务率达到100%,生殖健康优生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并将制度覆盖到所有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目标人群,完成全市34064人次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3165.146万元、5896人次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1415.04万元的发放工作。基本建立跨部门、跨系统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协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
  (六)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服务,继续抓好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鼓励和引导45周岁以下中青年参保缴费,抓好45-59周岁人群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同步调整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7000张。每百名老人拥有福利性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 3 张以上。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600 家,累计达 2000 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加大城乡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完成农村住房改造 25807户、困难家庭危房改造2500户。完成高山、深山、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等农民搬迁下山7000人。全年开工和建设保障性住房38103 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920 套 ;全年竣工保障性住房 22972 套。完成4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完成80条背街小巷改善工作。(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
  (八)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体系。健全城乡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改(扩)建5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巩固、提升和规范行政村连锁便利店发展,商品配送率提高到65%以上。推行肉菜等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做好农贸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工作,严禁不合格产品上市。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基本建成覆盖市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基本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化,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和责任追溯链条。提高“菜篮子”产品自给率,主城区蔬菜自给率达到 54%以上,其中叶菜自给率达到74%以上;全市主要畜禽产品自给率达到77%以上,主要水产品自给率达到73 %以上;全面推进“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着力推进“三品”(危险品、易燃品、有毒品)认证,确保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在 96%以上;增强“菜篮子”应急供应能力,丰富流通模式,力争“菜篮子”产品规模基地直供直销的供应量提高到12万吨,建立生产和经营储备机制,确保3万吨新鲜叶菜、2.2万吨高山蔬菜、1.6万吨食用菌、1.5万吨竹笋、40万头生猪、80万只肉禽、0.3万吨禽蛋、1.9万吨鲜奶、0.5万吨大宗水产品的年有效供应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民政局、市贸易局)
  (九)完善布局合理、城乡共享的公用设施。推进城乡公共设施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交通发展,建设农村联网公路200公里,完成1个县(市)客运站主体工程(建德长途客运中心)、260个农村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实施“广电低保”工程,解决市本级低保户免费收看有线电视问题;继续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通”维护工程,确保有线广播长期通、优质通、户户通。加强广播电视对农服务内容建设,提高对农节目质量和宣传服务水平。推进主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程进度,完成地铁1号线所有土建和机电安装施工,确保国庆节前通车。开工建设地铁1号线下沙延伸段,加快推进地铁2号线东南段13座车站主体结构施工。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完成21个整乡镇的村庄整治,围绕“五美”(村貌悦目协调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身心美、村稳民安和谐美)要求,启动创建62个精品村,围绕“五有”(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活动、有阵地)要求,继续抓好193个中心村的培育建设;推进以村道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完成300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提高到100%。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善15万农村居民的饮用水条件。继续推进镇级污水处理项目,完成5个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地铁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气象局、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各职能部门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年度计划的推动落实主体,要统筹安排好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及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查。二要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逐项抓好落实,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三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市发改委要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合力推进工作机制,及时召开市级部门联络员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督查通报,强化监测。一要实施督查通报制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在年中和年末,向市发改委报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市发改委要加大对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向市政府提交督查报告,反映情况,并编发专刊,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指导推动工作。二要建立健全评估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开展对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的量化评估工作,发布年度评估报告,逐步建立评估监测机制。
  (三)改革创新,深化研究。一要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加大财政保障和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高供给效率和质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二要深化理论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探索界定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与范畴、范围与边界、标准与规范等。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基 杭政办函[2011] 2011/8/26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 2023/9/15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公共 杭发改社会[202 2024/8/16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 豫政办[2017]19 2017/1/12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 沪发改社[2023] 2023/12/29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等部门 武发改社会[202 2024/7/15
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7]9号 2017/1/23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公 湘发改社会规[2 2023/12/19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等29个 2022/4/24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公共 琼发改社会[202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