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价[2012]19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19
实施时间: 2012-9-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36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函〔2012〕16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列入我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的学生、教师用书以及音像学具等教学辅助材料零售价格,一律在“广东省物价局中小学教材价格网上审批监管系统”进行申报或备案。发行部门与出版单位的教材和教辅资料结算价格以本通知公布的零售价格计算。
  二、各区、县级市物价、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应将本通知转发到各学校,并公布价格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凡未经省物价局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物价局批准文号的,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对价格违法行为,各区、县级市物价部门应按照《价格法》和《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2012年秋季广东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和“2012年秋季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用书等零售价格备案表”可在“广州市价格信息网”中查询。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3年春季中 闽价费[2012]48 2012/11/30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沪价管[2011]6号 2011/4/7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 青发改价格[201 2010/12/12
关于降低佳息患等3种进口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2] 2002/2/10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青海省2011年中秋季中小 青发改价格[201 2011/7/5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药品中标零售价格的通知 苏价医[2013]37 2013/10/21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河北省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零售价格 冀价管[2011]33 2011/7/27
关于核定白芍总甙胶囊等7种中管国产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0] 2000/10/25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类 2011/6/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制霉素软膏等部分医院西 川发改价格[201 201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