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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2年省级工业跨越式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工信规划[2012]668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7-27
实施时间: 2012-7-2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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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工信委、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宣威市、腾冲县、镇雄县经济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业三年倍增发展,实现3个10千亿元”目标,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的精神,促进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不断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经研究,现就申报2012年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围绕实施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推动信息产业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水平,重点工业和信息化规划前期,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并在2012年能够形成较大投资量的新建和续建项目。
  (一)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类)
  对全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的重大基地建设项目和改造提升基地建设项目(基地主要是投资规模大,布局集中,在全省具有产业代表性的工业项目)。
  项目重点包括:1、围绕10个千亿元产业发展的支撑性重大项目;2、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办,“212”工程、规模大、投资快的重大项目;3、能够推动产业重大调整发展的兼并重组项目;4、重化工延伸产业链、重大装备制造、轻工业龙头新兴产业等项目。
  项目对象:重点支持承担配套建设项目的工业园区管委会(或所属投资公司),以现有企业为主投资的重大项目也可支持企业。
  信息产业发展项目(二类)
  项目重点包括:软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软件产业基地建设,“两化”融合建设项目。
  项目对象:企业、园区管委会等项目承担单位
  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项目(三类)
  项目重点包括:重点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工业清洁生产重点项目。
  项目对象:项目承担企业。
  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四类)
  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对象:工业园区管委会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平台。
  二、项目申报要求
  各州、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工信委(局)、财政局及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上述申报重点,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86号)相关规定,择优筛选申报项目。
  (一)各类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一、二、三类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我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且已经核准或备案,环评、土地等各项前期手续具备的项目,重点选择2012年能形成较大投资工作量和带动作用大的续建和新开工项目。企业申报项目要认真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及提供相关附件(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并填写“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各地和企业集团在对项目汇总筛选后,要认真填写“云南省2012年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计划申报表”(附件3)。
  申报重点四类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单位要认真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并填写“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4)。各地在对项目汇总筛选后,要认真填写“云南省2012年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计划申报表”(附件5)。
  (二)项目审核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点审查申报项目产业政策合规性、资料完整性和项目实施情况,财政部门重点审核企业财务状况、项目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项目申报材料须按上述要求用A4纸双面打(复)印和装订成册,对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云南省企业申请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116.52.249.87:7002rep)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同级工信和财政部门。
  (二)州、市和省财政直管县的企业申报工业跨越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由州、市或省财政直管县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察看,经认真筛选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8月15日前联文分别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报送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资料各1份。
  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集团)应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资金申报文件和项目材料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1份。
  各地工信委(局)及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集团将项目汇总表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报送。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邮箱:ynfzghc@,省财政厅邮箱:cqyk@yn.gov.cn
  省工信委发展规划处:王兵  袁云鹤  0871-3512102
  省财政厅企业处:许宏俊    0871-3620705
  1.云南省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报资料
  2.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一、二、三类项目)
  3.云南省2012年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计划申报表(一、二、三类项目)
  4.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四类项目)
  5.云南省2012年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计划申报表(四类项目)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云南省工业跨越式发展省级财政补贴
  专项资金申报资料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类项目还需报送财务状况,主要包括企业资产及构成,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从业人员、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上三年度(含本年度)获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及扶持额度情况等;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技术工艺及水平、主要设备、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方案、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及新增就业情况,以及项目建设起止日期和进展情况等;
  (三)申请财政补贴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二、相关附件材料
  (二)企业类项目
  1、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2、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文件;
  3、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对项目选址的行政管理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5、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土地经营的,必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
  6、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正文。
  (二)工业管理服务部门类项目
  1、项目支撑性证明文件;
  2、经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正文。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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