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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三批通过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企业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京商务资字[2012]7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海关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8-28
实施时间: 2012-8-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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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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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8号)和《关于继续办理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的通知》(京商务资字[2011]956号)要求,经联席工作小组审核,现将第三批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北京海关
  市国税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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