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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2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价控发[2012]2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13
实施时间: 2012-2-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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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价格监测工作,按照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及全国物价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及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对今年价格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2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12年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及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对今年价格工作的总体安排,2012年价格监测工作,要深入贯彻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及全国物价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主线,切实履行监测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好价格监测工作,为价格调控提供信息支持。
  一、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第一时间反映价格异常、突发波动情况
  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动态监测,坚持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食品价格每日监测报告以及生猪、鸡蛋出场价格、农资价格每周报告工作,第一时间反映价格异常、突发波动情况。密切监视钢材、水泥、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煤炭等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分析价格变化对下游产品价格的影响。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原油、粮食、大豆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化,及时分析价格变化对国内市场预期及相关商品价格的影响。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实媒体反映的价格问题,切实做好市场预期和社会通胀预期变化分析工作。
  继续开展好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的联系,重点做好流通环节涨价前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继续完善应急监测预案,加强节假日监测值班,保持移动预警电话24小时畅通。要着重抓好倾向性、苗头性等活情况的搜集报告工作,确保价格异常、突发波动情况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二、切实做好价格趋势性变化分析预测,努力对价格形势变化做出及时准确判断
  继续做好粮油、猪肉、化肥、钢材等重要商品价格季度、年度常规性分析工作,加强价格趋势性变化分析预测。要根据经济和价格运行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监测分析工作,特别是要切实抓好关键时期、关键品种的分析预测,并结合快速应急调查,全面掌握市场动态情况,牢牢把握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化的基本趋势,努力对价格形势变化做出及时准确判断。
  三、继续做好重要商品价格日常监测和各项制度执行工作
  继续做好农产品、工业消费品、服务项目价格及能源、原材料价格的日常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对经济增速影响较大的房地产、汽车、进出口商品等价格的变化态势,适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测值班工作,重点做好2012年传统节日和“五·一”“十·一”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市场供求情况监测反映工作。
  继续执行好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根据市场变化和区域特点,及时修订监测项目,不断完善监测体系。做好日常监测项目与应急监测项目的协调工作,规范、完善监测调查口径。
  四、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加强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以粮食、生猪、房地产价格和新的价格热点、关注点为重点,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要创新调研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开展好现场调查、电话调查、委托调查、表格式调查等调查工作,提高工作的时效性。要加强调查研究材料的整理,在深入分析上狠下功夫,努力提高调查报告、特别是政策建议的参考价值。
  五、进一步拓展价格监测领域,完善价格监测制度体系
  在现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测领域,扩大监测范围,逐步覆盖所有商品领域,努力将各种商品价格纳入监测报告范围。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适当增加监测品种。新拓展的领域及新增加的监测品种要报市局价格监测中心备案。
  建立并组织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切实形成覆盖收购、批发、零售环节的农产品价格监测体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修订相关监测报告制度。
  六、落实设立监督考核员和实施监测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扎实做好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办法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继续下大力气抓好监测质量管理。认真落实设立监督考核员制度,各区、县(市)确定的监督考核员要向市局备案。监督考核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单位领导做好监督考核具体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价格监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沟通联系,按规定统计上报有关监督考核报表。
  做好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和监督纠查双通报制度的实施工作。对数据上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实行动态考核、量化管理,针对突出监测质量问题进行限期整改通报,促进监测质量上水平。
  搞好2012年的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以监测点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监测数据质量、台账设置以及对监测点现场检查指导制度落实情况,促进价格监测质量不断提高。
  七、深入开展政务信息报送、公共价格信息发布和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继续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树立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服务。
  加大公共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力度,重点做好在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网站的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并开展“货比三家”活动,在新闻媒体上定期进行信息发布,发挥好价格信息对市场预期的引导作用。
  深入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活动,加强对农民关心、又缺乏信息来源的特色农产品等专项信息的服务,并着重抓好价格信息进村入户工作,逐步建立以农村合作组织为重点的价格信息联络员制度,使联络员成为农民信息需求上传下达的桥梁,增强信息服务的实效性。
  继续做好联合信息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不同社会群体对价格信息的需求。
  八、以加强价格监测点指导、管理为重点,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夯实价格监测工作基础
  进一步梳理和调整价格监测点,完善备案确认制度,健全价格监测点动态管理目录。加强对监测点的指导,做好监测点价格台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规范监测点采报价行为,从源头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推广企事业单位价格信息员制度,开辟广泛的市场价格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报告市场新情况、新问题。继续组织开展优秀监测报告年度评选工作,并组织开展价格监测点评优工作,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保持与监测点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好信息反馈及通过监测点搜集市场动态信息工作。
  九、加强价格监测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以提高预测预警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培训,落实好国家价格监测中心2012年价格监测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各单位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着重抓好数量模型分析预测应用工作。继续开展以重要商品价格量化预测为重点的理论和经验研讨活动,切实做好预测结果分析评估和预测总结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队伍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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