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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2年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价检发[2012]1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28
实施时间: 2012-2-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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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林业地区物价监督管理局(发改局):
  现将《哈尔滨市2012年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2012年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改善民生,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2〕310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2012年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哈尔滨市2012年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检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取得预期效果。全市成立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区、县(市)物价局局长及检查处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处,负责全市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协调、督促指导和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检查的时限、范围
  (一)检查时限。全市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从2012年3月1日开始,5月5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检查的范围是2011年1月1日以来全市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不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连续性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方式和分工
  此次全市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全市开展检查,各区、县(市)、林业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市局将下查一级,选择五常、依兰两县(市)进行直接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确定。其它区、县(市)、林业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对辖区所属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单位自行组织检查,同时市局还将组成督查组赴部分区、县(市)、林业地区进行督导或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四、检查重点内容
  此次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既要保证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也要注意涵盖涉农价费的其他领域,扩大专项检查的覆盖面。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
  (一)水利水务部门收费。重点检查在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以及抗旱过程中搭车收费,继续向农民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自立项目向农民、农田水利工程单位收费,擅自扩大范围收取水土保持补偿相关收费等行为;
  (二)农村基础设施收费。重点查处利用农村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制摊派,强迫农民签订自愿接受服务协议并强制收费,对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企业随意收费等行为;
  (三)农产品流通收费。重点检查不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政府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随意制定收费标准等行为;
  (四)农村中小学收费。重点检查对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借读费,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并从中牟利,违规补课并收费等行为;
  (五)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对农民建房收取除证照工本费外加收其他费用,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等服务并收取费用,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行为;
  (六)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价格。重点查处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否存在囤积农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是否存在采取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农资销售价格的行为;是否存在强行搭售行为,多扣水分、杂质变相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等行为;
  (七)农机监理收费和农机培训收费。重点查处是否超标准收取农机号牌工本费、驾驶员证件工本费、农机驾驶许可考试费,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只收费不服务、扩大收费范围收取新落户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费,农机培训收费是否达到规定培训学时和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
  (八)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单位收费。重点检查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乱收费,通过转移、分解行政职能乱收费,公用事业的企业借助强势地位乱摊派费用、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九)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执行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各区、县(市)、林业地区物价局要积极组织,克服厌战情绪,深刻认识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意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区、县(市)要根据实际,因地制宜,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周密组织,认真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将此次专项检查落实好,被市选定的县(市)要积极配合检查,没有被选定的县(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确定重点检查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检查取得实效。
  (三)增大力度,严格检查。今年涉农价格与收费的专项检查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典型乱收费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大清退力度,将多收价款责令退还农民,不能退还的全部收缴。对乱收费情节恶劣、或影响农民增收的收费行为,要联合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四)检查与服务相结合。要把本次检查与价格服务结合起来,在检查的同时,帮助涉农部门规范价格管理,建立健全各项价格管理规章制度及价格公示制度,寓服务于监管之中。
  (五)加强宣传,及时上报。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本地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国家的惠农政策,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的作用,查找检查线索,使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各区县对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每周四下午3点前以表格方式汇报市局(报表在“冰城物价”QQ群中下载),该报表列为2012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待检查结束后,请于5月5日前将检查书面总结报告及一到两个典型案例和检查统计表上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处。联系人:石永和,联系电话:84684154。邮箱:syh19750713@,或从冰城物价QQ群上报。
  附件:全国涉农价费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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