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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收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价检发[2012]2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12
实施时间: 2012-3-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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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物价局:
  现将《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物业服务收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物业服务收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近期物业收费举报成为我局12358价格举报的热点,相关报纸、电台媒体也进行热点跟踪,社会反响很大,群众反映强烈。鉴于当前工作实际,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市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推动我市物业企业服务收费规范合理,督促物业企业自律,维护业主的合法价格权益,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法制意识,建立物业收费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物业企业依法服务,合理收费,努力构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优良的价格环境。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从2012年3月12日开始到6月底结束。检查时限为2011年7月以来各级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行为。
  三、活动内容及分工
  此次物业服务收费整治活动由市局检查处牵头,举报中心、调控处、经营收费管理处及各区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市区上下联动,以块为主,分工负责。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1.不严格执行物业收费公示制度的;
  2.违反规定搭车乱收费的;
  3.未经批准擅自收费的。新建小区未经审批,擅自制定收费标准,乱收物业管理费的。现有小区未按规定备案收费的;
  4.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
  5.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其它费用的。
  (二)工作分工
  检查处负责组织此次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查处报纸电台等曝光,以及举报中心转办案件;负责组织各区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整治的指导与落实。
  举报中心负责受理价格举报反映的物业收费问题,全面了解举报的有关情况,并及时予以转办。
  经营收费管理处负责协助检查处、举报中心做好物业政策的咨询解释,开展物业收费政策研究,收费文件依据认定,同时负责协调联系我局与房产物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
  调控处负责对外媒体宣传,接待采访,对外解答媒体记者提问等有关工作。
  各区以块为主,在辖区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整治活动,同时负责全面了解本地物业收费情况,并承担市局对下转办问题处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成立物业服务收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王璞
  副组长:杨晓明、杨慧、王永耀
  成员:秦浩、姜华、袁晶、张军,各区物价局局长(负责物价工作的发改局领导)
  为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实好,成立整治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检查处,负责组织、协调、统计、汇总等工作。
  五、政策依据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
  3、黑龙江省物价局、建设厅《黑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字〔2004〕104号)
  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居民庭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10〕13号)
  5、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哈价联发〔2011〕17号)
  6、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社区物业服务站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的通知(试行)(哈住房发〔2011〕24号)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区物价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要成立整治活动小组,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方案,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整治任务。并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二)热情服务,完善机制。各区要将开展检查与改进服务结合起来,大力推行物业收费明码标价,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价格诚信档案。对质价不符、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建议降低收费标准,严格督促整改,逐步建立物业收费动态管理机制。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区要在开展检查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充分运用人性化执法方式和手段,更好地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实行诚信服务。对情节轻微、知错即改、整改到位的物业企业,实行“首错不罚”或“首罚从轻”;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物业企业,依法严查重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四)反馈情况,搞好研究。各区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并与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及落实其它收费政策共同推进,做到两不误。要认真开展物业收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完善物业收费管理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探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对策和措施。此次整治活动将列入全市物价系统目标责任制及评比先进的考核范围。
  (五)及时报告,认真总结。此次活动前两周要求每天9点前上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没有问题也要报告,各区要设一名物业服务收费整治活动联系人,检查结束后各区于6月29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及检查的典型案例报市局监督检查处。联系人:刘库,联系方式:84684154(冰城物价QQ群号:5960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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