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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2]32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0
实施时间: 2012-8-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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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调整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12]114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以及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公寓的具体情况,经研究,核定闽南理工学院新建改建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宝盖校区新建宝盖校区新建的6-11号学生公寓、C区1-5号学生公寓:4人间1800元/生.学年,6人间1500元/生.学年。
  二、蚶江校区改建的1-8号学生公寓:4人间1800元/生.学年,6人间1500元/生.学年。1号楼和4号楼的3人间由于人均建筑面积较小,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2年秋季入学起执行。闽南理工学院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07〕7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及时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布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并自觉接受物价、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物价局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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