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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我市影响测算评估和企业模拟运行实施方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7-10
实施时间: 2012-7-1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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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评估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我市经济税收影响,科学分析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政策效应,按照“依法治税、科学理财、求实求优、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对纳入上海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品目(以下简称“试点品目”)涉及的我市服务业行业经营业务动态变化情况和营业税收入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测算评估,选取部分试点行业企业进行模拟运行,从总体和个体两方面分析评估上海试点的结构性减税效应以及对我市企业税收负担、经营业务和税收收入产生影响,为我市税收收入分析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具体任务
  (一)测算评估。对试点品目相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以下简称“试点行业”),按照上海试点政策,以2009-2011年(纳税年度)会统数据为样本进行测算评估,分析税收增减变化情况,并跟踪2012年试点行业税收增减变化情况。
  (二)模拟运行。在市局确定的试点行业企业,按照上海试点政策,以2009-2011年(会计年度)财务数据为样本进行模拟运行,分析其税收负担增减变化情况,并跟踪2012年模拟运行企业经营业务收入的增减变化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2年3月9日前)。主要工作包括:成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测算评估工作组,明确工作分工;收集整理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资料,拟定测算评估和模拟运行方案;确定测算评估指标和模拟运行抽样企业名单(由市局统一确定);做好测算评估、模拟运行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2年3月23日前)。主要工作包括: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采集测算评估数据,指定专人辅导企业开展模拟运行;跟踪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分局企业模拟运行情况,随时解决测算评估和模拟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跟踪上海试点进展情况;与财政、国税部门衔接、交流相关测算数据。
  (三)评估阶段(2012年4月6日前)。主要工作包括: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分局于2012年3月29日前对测算评估和模拟运行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分析,评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结构性减税效应以及对经济税收的影响,初步提出是否参与试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市局。市局对各地上报的情况进行汇总,提出测算评估和模拟运行报告,于2012年4月6日前上报省局。
  四、工作分工
  (一)测算评估小组。由市局计划财务处牵头。负责确定模拟运行企业名单;确定宏观面数据采集指标;采集微观面财务数据、税收收入数据、税收调查等数据;参与撰写测算评估工作报告。
  (二)模拟运行小组。由市局税政管理处牵头。负责拟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测算评估和模拟运行工作方案并做好落实、推进工作;组织实施模拟运行,实时跟踪模拟运行,及时解决模拟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试点政策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与省局做好沟通,关注各兄弟地市参与试点申报情况;与市财政局、国税局及系统内外做好沟通协调;参与撰写测算评估工作报告。
  (三)技术支持小组。由市局信息化管理中心牵头。负责确定试点行业在征管软件中的测算取数路径;做好测算评估数据统计、汇总、加工、查询工作的技术支持;做好企业模拟运行的技术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测算评估和企业模拟运行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作的重要意义及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此次测算评估和企业模拟运行工作任务高质量地完成。为此,市局决定成立测算评估和企业模拟运行工作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应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好本地区测算评估和企业模拟运行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分工落实,协调配合。参与测算评估和模拟运行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分局要明确计财、税政、信息和分局的工作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辅导企业开展模拟运行,切实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市上下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与财政、国税的配合,争取各部门的支持。
  (三)加强学习,做好辅导。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分局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文件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查测算表的测算口径。同时,要加强对参与测算评估和模拟运行企业财务人员的政策辅导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查测算表的辅导,确保测算口径的一致性。
  (四)实事求是,注重质量。参与测算评估和模拟运行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分局要按照“实、稳、优”的要求,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经营业务情况和税收负担情况,保质保量完成测算评估和模拟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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