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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11年度收费审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价费字[2012]3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14
实施时间: 2012-2-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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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物价局:
  为了加强收费动态管理,强化收费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收费审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年审范围
  收费年审范围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办理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的单位。收费年审分级实施,具体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省物价局负责本局发证的在并国家机关和省直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省直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省直以外单位的收费年审。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收费年审工作。
  二、收费年审主要内容
  (一)收费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或注销手续;
  (二)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三)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
  (四)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
  (五)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继续保留收费项目或者维持原有收费标准;
  (六)上一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是否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
  (八)其它需要审验的内容。
  三、重点年审的收费
  结合本年度的工作,今年年审的重点是卫生防疫收费、强制性培训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高校教育收费(本科、成人学费)。省直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市物价局要对本部门、本地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收入支出情况和成本情况(其中强制性收费要分类测算成本,)进行认真的审验和研究,认真查找收费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收费政策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省物价局。
  四、收费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1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包括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情况、上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收费政策存在的问题以及规范收费的建议);
  (二)合法有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准文件;
  (三)收费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表;
  (四)财政部门核发的《票据购领证》,相关的收费票据、帐薄、报表等资料;
  (五)涉及收费工作的有关资质证书;
  (六)年度审计报告或内部审计报告;
  (七)《2011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登记表》(见附表二);
  (八)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单位,应携带设站许可证、2011年度审计报告和填报好的《2011年收费公路年审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三),经营性收费公路养护技术状态报告;
  (九)收费公示照片(含远、近各一份)。
  收费单位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五、年审的要求
  各市物价局要充分认识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在市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年审工作,加强与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年审工作。各市收费年审应在五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物价局结合当地情况自行安排。
  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和督促所属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年审。
  各收费单位要按时参加年审,认真撰写年审自查报告,提交年审材料要完整、齐全,如实填报报表。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部门和单位,将按《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六、年审时间及地点
  省物价局年审时间:2012年3月6日至4月30日。具体年审安排见附表一。
  年审地点:省职工活动中心
  联系电话:0351-8380600 0351-3046781
  七、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各市物价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59号)的规定,在年审中做好相关数据收集工作,认真填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报表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收费情况年度统计表、收费年审统计分析报告务必于2012年5月31日前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上报省物价局。
  附表一:
  2011年度年审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参加年审单位

2012年3月6日至3月7日

1、省林业厅(森林公园年审至3月20日)

2、省文物局

3、省公安厅(含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安消防总队)

4、省国土厅(含铁路土地办)

5、省国资委

6、省煤炭厅

7、省住建厅

8、省农业厅

 

9、省文化厅

10、省卫生厅

11、海关

12、省交通运输管理局

2012年3 月8日至3月9日

1、省教育厅

2、省经委(含省铁路护路联防办)

3、省物价局

4、省工商局

5、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6、省农机局

7、省广播电视厅

8、省档案局

9、省国防工办

10、省人防办

11、省党校(含分校及各函校)

2012年3 月8日至3月9日

1、省国税局

2、省地税局

3、省环保局

4、省法院

5、省民政厅

6、省司法厅

7、省交通厅系统(不含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单位)

8、省旅游局

9、省水利厅

10、省统计局

2012年3 月12日至3月15日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省商检局

3、省体育局

4、省新闻出版局

5、省测绘局

6、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省审计厅

8、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省消防产品质量监检站)

2012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1、本科高等院校

2012年3月21日至3月23日

1、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同公司、朔州公司

2012年3月26日至3月28日

1、职业技术学院、大专院校、社会力量办学

2012年3月29日至3月31日

1、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治公司、晋城公司

2012年4月5日至4月9日

1、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运城公司、临汾公司

2012年4月10日

1、省财政厅

2、省贸促会

3、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4、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5、省商务厅

6、省农机局

7、省广播电视厅

8、省法制办

9、山西省省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201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1、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忻州公司

2012年4 月16日至4月17日

1、省交通投资集团、省交通运输执法局

2012年4月18日至4月20日

1、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吕梁公司、祁临公司

2012年4月23日至4月24日

1、中专、技工学校

2012年4 月25日至4月26日

1、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太原公司、太旧公司

2012年4 月27日至4月30日

1、省公路局

2012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1、经营性收费公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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