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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厅函[2012]66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2-15
实施时间: 2012-2-1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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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安排部署,为掌握全省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情况,做好2011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沟通协调。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涉及公共就业服务、人才公共服务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等机构,为此各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将本地区所有公共就业、人才交流服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纳入统计范围,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情况。
  二、统一统计口径。各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人社部统一的统计口径开展工作,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为市场统计信息的直接报填对象。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客观真实。
  三、具体填报要求。2011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年报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表LM1)、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况(表LM2、LM2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统一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SMIS2012(软件及使用方法,可登录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hrm.gov.cn下载)。各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和使用好报表软件,切实做好统计工作,务于2012年3月10日之前完成本地区市场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同时,纸质版数据由主管领导签发并报送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市场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和逻辑关系可在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查阅,亦可登录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hrm.gov.cn)下载。
  联 系 人:刘予洪
  联系电话:0971—6300685    0971—6306314
  传 真:0971—6306314
  邮 箱:liuyuhong6301﹫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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