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2]16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7-26
实施时间: 2012-7-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30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教育局、财税局,各高等学校:
  2007年我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对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收费管理、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不少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学科和专业建设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完善高等学校的分类定位与指导”的要求,为体现“优质优价”原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及其学费分类归档问题明确如下:
  一、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分类归档标准:
  第一类:第一批次(含相应提前批次,下同)招生录取本科院校(专业)
  第二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非第一批次招生录取的本科院校
  第三类: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
  第四类:高等职业院校及普通高校高职类专业(大专)
  第五类:普通艺术院校及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
  二、各类别不再罗列具体学校。
  三、各类别各专业的原学费标准不变。
  以上规定自2012年新生入学起执行,2008至2011级学生学费维持入学时标准不变。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粤价〔2007〕186号文执行。因类别变动导致收费标准变更的学校,请提供具体类别档次证明材料,重新办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并做好收费公示。
  附件: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表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年 

学校类别

专业类别

学费标准

备      注

第一批次(含相应提前批次,下同)招生录取本科院校(专业)

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4560

 

1.艺术类一类专业为美术艺术设计、广告、声乐、钢琴、社会音乐、管弦、作曲、音乐音响导演;二类专业为音乐学、民乐、绘画、雕塑;三类专业为上述两类专业之外的专业。

2.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复读专业学费=所需的学分×该专业学年学费标准×学制÷该专业毕业应完成的学分总数。

3.网络学院学费、自学考试自考班学费可按本校普通教育同类专业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50%。

 

理工、农林、地矿、外语、体育专业

5160

医学专业

5760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非第一批次招生录取的本科院校

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4180

理工、农林、地矿、外语、体育专业

4730

医学专业

5280

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

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3800

理工、农林、地矿、外语、体育专业

4300

医学专业

4800

 

高等职业院校及普通高校高职类专业(大专)

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4500

理工、农林、地矿、外语、医学、体育专业

5500

一类艺术专业

10000

二类艺术专业

8000

三类艺术专业

6000

普通艺术院校及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

一类

艺术

专业

本科

10000

专科

8000

二类

艺术

专业

本科

8000

专科

6000

三类

艺术

专业

本科

6000

专科

4000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贯彻《会计 渝会协[2011]85 2011/11/17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 闽价服[2014]28 2014/9/1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教财函[2013]96 2013/8/19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幼儿教育 黔价费[2010]18 2010/3/25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高 京财教育[2013] 2013/10/12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卫生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 青发改收费[201 2011/8/2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届高等学校教 深地税发[2009] 2009/2/17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 辽价发[2011]11 2012/1/1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渝价[2011]258号 2011/8/1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财会便[2009]62 200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