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出]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发[2012]29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15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3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云财综[2011]243号)的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取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收发票工本费范围及期限
  发票工本费免收对象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见附件2、附件3)执行。个体工商户参照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确定是否属于免收发票工本费范围。
  免收发票工本费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
  二、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程序
  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应根据上年度经营情况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登记表》(见附件4),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登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在该纳税人《发票领购簿》业户基本情况页加盖“免收发票工本费”印章,并在综合征管系统中“纳税人信息管理”中标注“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具体的操作事项省地税局另行下文)以便识别。已备案登记免收发票工本费的纳税人,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时免收其发票工本费。
  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在每年首次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购发票时,需提交《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登记表》。当年备案,当年有效。
  三、印章规格、制作及表格下载
  “免收发票工本费”印章形状为长方形,规格40mm×15mm,字体为仿宋(具体样式见附件5),由各地地税机关按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登记表》可由纳税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填写。
  四、狠抓落实,确保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
  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地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尽快贯彻落实并做好宣传工作,设置专门的窗口办理纳税人免收发票工本费的相关事宜,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充分享受免收发票工本费的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五、省地方税务局应将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免收情况按季汇总报送省财政厅。
  附件:1.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云财综[2011]243号)
  2.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 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4. 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登记表
  5. 免收发票工本费印章样式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2.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DOC    
3. 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DOC    
4. 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备案登记表.DOC    
5. 免收发票工本费印章样式.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金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关于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 2016/3/4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皖工商个字[201 2017/8/1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有关新版发票工本费标准的通知 2012/8/1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工本费 粤价函[2012]13 2012/11/27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2013/1/1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辽财非[2011]10 2011/12/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型企业做大 浙地税发[2012] 2012/9/29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小型 鲁地税发[2012] 2012/3/29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新设天津市行业专用发票工 津价费[2003]56 2003/12/1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 深中小企字[201 201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