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银行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改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银行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投资[2004]119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6-17
实施时间: 2004-6-17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10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有关银行、各省(计划单列市)银监局、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根据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精神,今后凡报请国务院审批立项的项目,一律要落实银行贷款承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需要银行提供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编报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业主要进行更深入的分析论证,并尽早主动与银行进行接洽,在上报项目建议书的同时项目业主应按照银行有关贷款承诺的要求,向银行提供有关文件。相关银行要按照“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原则,认真评审,对拟贷款的项目,向项目审批机构提交贷款承诺函;项目审批机构在接到银行贷款承诺函后方可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请国务院审批的项目,原则上,由银行总行出具贷款承诺函。贷款承诺函的内容、格式由各银行总行确定。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未获批准,银行贷款承诺自然失效;获批准的项目、如果银行认为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项目业主归还贷款能力不能达到银行要求,银行有权终止贷款承诺。
  四、银行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改进和完善项目贷款审批及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提高贷款评审效率,运用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五、原国家计委、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完善和规范商业银行基本建设贷款管理的若干规定》(计投资[1997]1924号)中关于在项目建议书阶段由银行出具贷款意向书和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由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的规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长春市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 长府发[2007]2号 2007/2/27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宁政发[2013]37 2013/2/4
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津统[2013]33号 2013/9/16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2015]第9号—经济 北京注册会计师 2015/12/7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衢政发[2012]7号 2012/2/20
煤炭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煤审字[1998]第 1998/3/3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开展固定资产投 2011/1/4
关于印发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的通知 财建[2011]901号 2011/10/14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陕发改环资[201 2011/9/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