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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工信[2012]62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12-9-4
实施时间: 2012-9-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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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属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2]699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12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领域物联网系统研制项目
  重点支持经济、民生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带动传统行业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能力,提升社会公共管理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主要包括:
  1.智能工业领域。重点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矿山、石油、民爆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过程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跨区域实时安全监测和管理平台,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2.智能农业领域。重点支持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等规模化种植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在农场、农业集中区应用的监测、诊断、控制和运行平台,提高农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3.智能物流领域。重点支持食品、药品的配送和溯源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的协调发展,推动物流的安全、快捷和可控。
  4.智能交通领域。重点支持道路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实时感知与发布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开放的综合智能交通管理和调度平台,推动交通的便捷、安全、经济和高效。
  5.智能医疗领域。重点支持家庭和社区远程医疗、住院人员健康实时监测、医疗器械流通和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形成社区远程医疗实时监测系统平台,提高医疗管理服务的水平。
  (二)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重点支持物联网的信息感知、传输、处理和安全等方面的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提升物联网技术水平和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主要包括:
  1.超高频和微波RFID芯片设计、产品的技术研发;
  2.微型和智能传感器技术研发;
  3.无线传感器网络自组网技术研发;
  4.低功耗无线传感器节点产品技术研发;
  5.物联网数据传输中间件技术研发;
  6.面向行业应用海量数据的数据挖掘技术研发;
  7.图像视频智能分析和识别技术研发;
  8.物联网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测评技术研发。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
  (五)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领域系统研制项目
  1. 项目应涵盖物联网感知、传输、应用处理等整体架构体系,带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形成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
  2. 项目应实现应用与研发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并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
  3. 项目应能够形成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具有可复制性。
  (二)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 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强的技术创新性,能够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 项目应属于物联网发展所需的核心关键技术,并积极参与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3.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应用需求,能够实现产业化。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同时上报。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网址为)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2、3)。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各地相关单位向本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省属有关单位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提出申请。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
  (四)各地财政部门会同本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9月8日前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产业信息化处)3份、省财政厅(企业处)1份,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
  (五)郑州市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洛阳市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其他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省属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产业信息化处
  联 系 人:李 洋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106室
  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 系 人:张春跃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2.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相关附件:
1.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    
2.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3.2012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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